人民網>>公益>>公益滾動>>公益要聞

審計署追蹤萬億彩票資金去向 資金被質疑遭濫用

余飛

2014年12月02日09:00    來源:法制日報    手機看新聞

  數據來源:中國福利彩票發行管理中心官方網站制圖?余飛

  一則審計消息攪亂了2014年年底的彩票江湖。

  據新華社報道,11月中旬,審計署18個特派辦全體出動,一個特派辦負責一個省,對全國共計18個省開展彩票資金審計工作。值得關注的是,此次審計行動並非審計機關的例行工作,也不在上一年年底的審計工作計劃中,而是臨時追加的項目。有地方審計人士稱:“臨時追加的項目是有深意的。”

  一句“有深意”引發無數聯想,其中最近的聯想就是奢華的福彩培訓基地。

  今年9月,“黃山福泰·VISTA庄園”被曝光。據知情人士介紹,這座庄園為中國福利彩票發行管理中心的黃山培訓基地,其內部裝飾奢華程度驚人。

  庄園內設有7個主題餐廳及面積約2000平方米的紅地毯廣場。裝飾成17世紀西洋皇家風格的酒廊設有天窗,飾品奢華。

  據新華社報道,“黃山福泰·VISTA庄園”系中國福彩管理中心投資改建成內部培訓基地后,邀請遠洋地產投資6000多萬元,加盟改成的“酒店式皇家庄園”。一位內部人士介紹說,福彩黃山培訓基地從2011年9月轉企開業后,沒辦過幾次與福彩有關的培訓,倒是各類公務接待無數,一桌消費至少上千元。

  奢華程度驚人的培訓基地、臨時追加的審計,當兩者先后出現時,人們自然而然想到一個問題——彩票資金可能被濫用。

  人們關注的這個問題其實包括兩個方面:我國的彩票資金有多少、這些資金都去哪兒了。

  關於我國彩票資金的數額,據財政部公布的數據,我國福利彩票和體育彩票累計銷量已分別達到1萬多億元和7354億元。

  按照《國務院關於進一步規范彩票管理的通知》的規定,在這1.7萬多億彩票發行資金中,返獎比例不得低於50%,發行費用比例不得高於15%,彩票公益金比例不得低於35%。

  彩票發行費用、彩票公益資金應當如何使用?中國福利彩票發行管理中心官方網站曾發布《彩票資金的分配比例和發行費用的管理使用規定》,其中明確:福利彩票所籌集的公益金有50%留在地方,主要用於“扶老、助殘、救孤、濟困、賑災”等社會福利和社會救助性的公益慈善事業,其余50%上繳中央財政,在社會保障基金、專項公益金、民政部和國家體育總局之間按60%、30%、5%、5%的比例分配,主要用於補充社會保障基金不足,部分用於農村醫療救助、城市困難群體醫療救助、青少年教育基地建設、大型體育活動、紅十字會和殘疾人等其他社會公益項目﹔彩票發行費用約一半為銷售人員的代銷費用(各地比例不盡相同,大部分省份為銷售額的7至8%),其余納入各級財政部門專戶管理,用於福利彩票發行機構的日常銷售業務所需的事業支出、經營支出以及對下級機構補助支出,主要包括:彩票的印制、運輸、倉儲、檢驗、電腦彩票投注單和熱敏紙、廣告、宣傳、技術開發支持、系統運行維護、專線通訊費、公証費、代銷點經費、尾票核銷等費用。

  按照規定,彩票資金的使用似乎有明確的出口。然而,2009年,民政部對彩票機構進行大檢查發現,“有的地方對外合作不規范﹔有的違規發放獎金津貼﹔有的彩票資金未及時足額上交、超范圍使用﹔有的會計核算不規范,個別地方甚至發生了違法違紀事件”。

  中央財經大學財經研究院院長王雍君認為,彩票資金的問題主要有兩種:違規使用資金、資金使用績效低。

  據新華社報道,山東審計部門發布的審計報告就曾顯示違規使用彩票資金的情況:該省有10個市福彩中心未將福彩發行費上交財政專戶2.14億元﹔臨沂市本級和4個縣未將福彩公益金上交國庫4527.49萬元﹔有7個市違規使用福彩發行費2724.53萬元﹔有8個本級市和44個縣違規使用福彩公益金1.02億元。

  湖南省的審計報告顯示,體彩公益金安排用於群眾體育比例過低。按規定,省級體育彩票公益金安排用於群眾體育不低於60%,但2012年安排比例僅為30%。

  彩票資金使用為什麼會出現這麼多問題?北京師范大學中國彩票事業研究中心主任范立雙認為,歸根到底還是透明度問題。

  《彩票管理條例》規定:“國務院財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應當每年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上年度彩票公益金的籌集、分配和使用情況,並向社會公告。”

  然而,一些地方公布的情況過於籠統。如天津市財政局公布的《2013年度彩票公益金籌集分配使用情況公告》中,2013年度總額達89409萬元的“彩票公益金使用情況”,只是粗線條地列出了體育彩票、福利彩票公益金分別支出的12個、18個具體項目和資金規模,少則數百萬元,多則上億元,資金使用是否合規、是否存在浪費現象等,根本看不出來。

  北京大學公益彩票事業研究所執行所長王薛紅此前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分析,《彩票管理條例》對於公益金分配的有關規定還不夠明確。目前的規定是“向社會公告”,但實際上關於公益金的分配僅有結果的公開還不夠,在結果公開之前就應該有社會第三方的參與。公益金的分配過程還是缺乏監督,對於使用的效果也缺乏有效的評估。

  “公開的結果可能會顯示公益金在某個項目上投入了多少,但是這個項目值不值得投入,就無法進一步分析了。公益金的分配最重要的是過程的公開透明。”王薛紅說。

(責編:史雅喬、蔣琪)

相關專題



注冊/登錄
發言請遵守新聞跟帖服務協議   

使用其他賬號登錄: 新浪微博帳號登錄 QQ帳號登錄 人人帳號登錄 百度帳號登錄 豆瓣帳號登錄 天涯帳號登錄 淘寶帳號登錄 MSN帳號登錄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區登錄
用戶名: 立即注冊
密  碼: 找回密碼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時排行 | 新聞頻道留言熱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