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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募捐平台全國將遴選指定10家

衛張寧
2016年07月22日09:18 |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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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華時報訊(記者衛張寧)昨天上午,民政部辦公廳發布《關於遴選慈善組織互聯網公開募捐信息平台的通知》提出,將採取遴選方式,指定互聯網公開募捐信息平台,首批10家左右。

  將於9月1日起實施的《慈善法》將互聯網募捐信息平台的指定權授權給了民政部,按照《慈善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慈善組織通過互聯網開展公開募捐的,應當在國務院民政部門統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發布募捐信息。

  《通知》提出的遴選范圍是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開辦的、能夠提供慈善募捐信息發布服務的信息平台,運營主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在電信管理機關取得《電信與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証》(ICP証),在互聯網行業、公益慈善領域具有影響力和公信力。

  按照《通知》中的要求,信息平台應當具有獨立的慈善信息綜合展示、查詢頁面和單項募捐頁面,具備項目進展反饋、留言評價和在線投訴等功能,能夠滿足電腦、手機、平板等多終端顯示要求。

  另外,信息平台要建有專門針對互聯網公開募捐的數據安全和備份管理機制,配備專業管理和技術團隊,安全管理責任到人。同時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慈善組織募捐信息平台管理辦法相關規定。

  《通知》同時要求,首批指定的信息平台應在全國互聯網行業、公益慈善領域具有較為突出的影響力,運營主體在“信用中國”、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社會組織登記管理系統等信息管理系統中無違法違規等不良信用記錄。

  民政部將本著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組織民政部門和網信部門代表、社會組織領域代表或專家、互聯網領域專家、新聞傳媒代表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通過評審、公示、確認的平台名單,民政部將面向社會公開發布,並進行后續動態管理。

  >>遴選程序

  符合條件的信息平台需要提交《慈善組織互聯網公開募捐信息平台申報表》、申報說明及相關支撐材料(包括營業執照復印件或登記証書復印件、平台運行流程、上一年度運營報告等),出具能夠証明本平台在全國互聯網行業、公益慈善領域具有較為突出影響力的佐証材料或業績報告。於8月5日前,將加蓋公章的紙質材料(原件1份,復印件20份,同時附PDF版文件刻錄光盤3張)寄送指定地址,並將申報表電子稿發指定郵箱。

(責編:史雅喬、蔣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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