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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校園欺凌,必須止惡於微

2017年12月14日08:49 | 來源: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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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蹲馬步、毆打、往身上澆開水,這些極度惡劣的行為,竟是雲南省建水縣5個小學三年級學生對同學的欺凌。更為揪心的是,這樣的傷害行為幾天后才被他人發現。

  近年來,中小學校園欺凌事件頻繁發生,呈施害者低齡化、施害行為暴力化、手段多樣化等特點。面對校園欺凌,必須止惡於微。守護孩子的身心安全、防止類似事件發生,應當成為全社會共同的關注,也是各部門、各層面亟待強化的責任。

  止惡於微,就是各方高度重視校園欺凌的苗頭,勇於保護每一個學生。校園欺凌的本質是恃強凌弱,許多受害者面對欺凌不敢反抗、不敢求助、不敢報警,換來的是變本加厲的傷害。惡行有恃無恐,微小的苗頭最終可能會釀成犯罪。建水這起欺凌事件中,第二個受害的孩子就是被認為“軟弱”而遭遇暴行。

  止惡於微,要讓保護顯露鋒芒。鋒芒不是以暴制暴、以牙還牙,不是不顧后果的沖動,而是要長出保護孩子的“牙齒”。讓受到欺凌的學生敢於向老師、向家長、向警察求助,把自己的遭遇大聲說出來。

  止惡於微來自父母的關心。家長必須明確:安全是基本底線,尊嚴是人格脊梁,教育孩子與人為善和培養孩子的自尊自強同樣重要,一味忍讓不能獲取同情與尊重,反而會將自己置於更加危險的境地,更別提維護尊嚴。

  止惡於微來自老師的堅定。在一些校園欺凌事件中,個別學校管理者、教師消極應對求助,甚至採取息事寧人的做法,這種漠然實質上助長了欺凌。學校管理者和老師必須告知學生“欺凌是一種違法行為”,堅決構筑好防治校園欺凌的第一道防線。

  止惡於微來自司法的剛性。公安、檢察機關、教育部門等要建立好預防校園欺凌干預平台,控制和干預欺凌發生鏈條中的關鍵環節,根據性質和傷害程度做出相應處理,用司法的剛性塑造善良的韌性。

  對欺凌者的縱容就是對被欺凌者的傷害。全社會都應知曉並謹記:每個人都可能成為那個被害者,在欺凌行為發生時,如果人人都能及時站出來,不逃避不回避,讓尊嚴點亮尊嚴,讓善良守護善良,孩子們的世界才能遠離暴力和傷害。(新華時評 吉哲鵬)

(責編:初梓瑞、李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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