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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公益人士熱議“互聯網+公益”:

公眾參與志願服務門檻降低了

鞏彥博 孫立極
2017年12月14日08:55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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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看待“一元購畫”刷屏朋友圈、走路捐步做公益……當“互聯網+”日益深入生活的方方面面,“互聯網+公益”意味著什麼?近日,由中國宋慶齡基金會、台灣張老師基金會主辦的“第二屆兩岸公益大講堂”在北京舉行。兩岸公益界人士通過講座、對話,就“如何高效開展志願服務”等議題,尤其是“互聯網+公益志願新模式探索”交換看法、碰撞思想火花。

  信息技術廣泛應用到公益活動中

  “互聯網+”早已悄悄應用到兩岸公益活動中,對話從兩個由大學生發起並推動的志願服務項目開始——

  “夕陽再晨”項目由北京郵電大學學生2011年5月發起成立,“我們組織大學生志願者進入社區,教老人用電腦、智能手機,享受科技帶來的便捷。”“夕陽再晨”項目負責人羅旭介紹,他們主要成員由大學生及白領青年組成,2015年已正式登記成立社會組織,“希望它能在我們畢業之后長期運營下去。”

  魏遼遼是“滿天星”民族文化傳播公益組織新媒體的負責人。“為你點亮‘滿天星’是由首都四校的大學生發起的,致力於用更有趣的形式保護、宣傳和傳承我國豐富多彩卻日漸消逝的多民族文化遺產。”魏遼遼說,他們目前已經打造了微信、微博、騰訊視頻等多個平台,通過各種形式傳播多元、有趣的民族文化。

  台灣張老師基金會執行長林聯章介紹,台灣有個網絡投票慈善活動“您的一票決定愛的力量”。由社福團體提出一年內可完成的多個提案候選,再由網友投票,得票最多的提案可獲得捐款。“以前慈善資源投給誰,由專家決定,通過網絡投票選擇捐助哪個項目便由眾人決定。”

  台灣中正大學社會福利系主任鄭讃源教授認為,目前互聯網與公益歸納起來主要體現在三方面:一是勸募過程,二是議題的倡導,三是社群聯結,三方面都可借助互聯網傳播更廣泛。他舉例,比如在招募志工時,台灣一些項目會通過社交平台的群組發出呼吁,召集同道。

  “互聯網+”讓公眾更容易參與公益

  毫無疑問,大數據時代為志願服務提供了新平台,帶來了新機遇。北京益微青年公益發展中心聯合發起人兼總干事劉斌認為,“互聯網+”增強了大家接受信息的及時性和便捷性,為大規模解決志願服務過程中遇到的問題提供了方便。

  劉斌說,“如果是短信時代或電話時代,要將志願者及時組織起來是很困難的。現在可以在微信上隨時發起個電話會議,還可以用網絡直播的形式。總之,大數據時代有效實現了全國各地志願服務的信息交換共享和資源整合利用。”

  魏遼遼說,他們20多人的團隊通常就是通過網絡匯集想法和意見。她還以“螞蟻森林”活動為例,談起很多公益新形式。“通過步行、網上繳費、網絡挂號、網絡購票等行為,每天積攢一定的綠色能量,達到規定數值就能用來養一棵虛擬的樹。與此同時,產品開發方則會在我國相應領域種下一棵真實的樹,這種行為切切實實減少了相應的碳排放量。”

  “‘互聯網+’讓公眾參與志願服務的門檻降低了,擴大了大眾參與度。”羅旭同樣表示,志願服務活動可以在手機APP或者相關主頁招募志願者,相關的展示環節增加了透明度,提高了對志願服務信息的監管力度,提升了公眾的滿意度,有效避免了一些公益圈中的丑惡現象。

  大數據時代增加了公益傳播的難度

  當然,機遇從來都伴著挑戰而來。盡管“互聯網+”技術為志願服務帶來了機遇,但是大數據時代公益事業也遭遇不少新問題,需要通過輿論引導等方式,揚長避短,防微杜漸。

  “信息傳播的難度更大了。雖然互聯網提供了很多便利,但是人人都是發言人、人人都有麥克風,搶奪個體注意力和資源的人太多了。相對弱小的公益有時很難被注意到。”劉斌坦言。

  林聯章仍以“您的一票決定愛的力量”為例,他認為,“成員多的社福團體,容易拉更多的票。也許他們的方案不是最好的,仍可能得票最高被選中。或者有人掌握更多的媒體信息或善於傳播,都可以獲得更多選票。這些都可能影響到最終方案的品質。”林聯章認為,網絡數據能否真實反映公益現實,是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

  魏遼遼則以“羅爾事件”等案例,提出互聯網公益遭遇的議程失焦等問題。幾個月前,羅爾撰文訴說女兒病危的悲痛與焦慮,被眾人轉發及打賞,不料隨后有人開始質疑他的房產、他女兒的醫藥費,在排山倒海般的負面聲音下羅爾被迫全數退款。魏遼遼認為,當大家開始聚焦羅爾的房子等議題時,議程已經失焦。有些情況下,大家並不很關心捐款的去向,如果這樣參與公益,容易讓應該得到幫助的人沒有得到幫助。而一旦這種情況在互聯網上經常發生,群眾可能會對這些項目產生麻木或者厭煩的情緒。

  “舉個例子,我是太極拳國際級教練,人們學太極拳是為了修身養性,互聯網上的視頻也可以教人學太極拳,但通過網絡學到的是外形和套路,內在的境界不容易達到。”在鄭讃源教授看來,互聯網無法取代身臨其境的感覺。他提醒,“我們需要從不同維度、不同層次去全面看待‘互聯網+公益’的正反兩方面效用。”

  《 人民日報 》( 2017年12月14日 19 版)

(責編:初梓瑞、李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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