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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上商業養老險短板(財經觀)

涵  銘
2020年01月20日08:53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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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過財稅政策的杠杆作用做強“第三支柱”,既需要居民調整心態,積極有為,也需要細化相關政策,引導鼓勵。政府、機構、居民協同出力,才能更好地撐起養老保障網

  

  春節將至,許多人千裡奔波回故鄉,陪父母過個年。在人口老齡化和流動加速的背景下,“如何養老”成為許多家庭的重要議題。

  實現老有所養,一方面需要建設高質量的服務和產品供給體系,另一方面,必須增加養老金儲備,讓老年人有能力滿足衣食住行、醫療等基本需求,以及豐富多彩的改善性需求。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居民的基本養老金水平大幅提高,職工養老金十五“連漲”,累計漲幅可觀,在國際上亦不多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實現並軌,進一步彰顯制度公平。但一直以來,我國養老體系結構失衡的問題比較突出。國際上,用退休時的養老金領取水平與退休前工資收入水平之間的比率,即養老金替代率,來衡量退休前后生活保障水平的差異。參考國際經驗,養老金替代率達到70%以上,才能保証人們退休前后生活水平基本相當。而目前我國養老體系“第一支柱”——基本養老保險的替代率目標是59.2%,“第二支柱”——企業補充養老保險以及“第三支柱”——商業養老保險的替代率均不足1%。建立安全穩健的國家養老儲備資金,“第三支柱”替代率水平應該保持在15%至20%。通過財稅政策的杠杆作用做強“第三支柱”,鼓勵居民提高商業養老金儲備,是比較積極有效的做法。

  做大做強商業養老險,不僅直接增加居民養老金來源,由於其設計靈活,未來還有望和長期護理、醫療康養等商業服務對接,從供需兩端發力,為老年人享受更周到的養老照料提供更多資金來源。

  2018年我國啟動稅延商業養老險試點,用延遲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政策鼓勵居民購買商業養老保險,被視為正式為“第三支柱”奠基。但試點一年多來,參保人數並不多。2016年,我國還啟動了針對老年人養老需求的“住房反按揭”試點,但保險公司也大多處於觀望狀態。

  如何盡快做強“第三支柱”,更好地撐起養老保障網?

  首先,居民應調整心態,積極有為。財政兜底的基本養老保險旨在“保基本”,具有普惠性質。國家現在倡導個人投保商業養老保險,不是對老百姓“撒手不管”了,而是在努力織密、織牢“兜底”保障網的同時,鼓勵居民個人根據自身能力主動增強保障。這是國際上發達國家的普遍做法,也是在打造養老保障“升級版”。居民應積極運用市場手段增強自身保障,合理規劃、早做籌謀,妥善安排養老財富儲備。

  其次,相關政策還應完善細化,增加可執行性。有關稅延養老保險試點擴展、財政鼓勵個人建立養老財富儲備的政策相繼出台,下一步還應通過財稅手段讓這些政策盡快落地,進一步釋放商業保險發展空間。比如,加大稅收優惠力度,增加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的繳費比例﹔對中低收入群體進行直接補貼﹔對投保稅延養老險的群體,在保險投資環節免稅,而在領取環節合並其他收入繳稅等。

  此外,要鼓勵銀行、保險、基金等不同金融機構發揮各自專業優勢,共同參與“第三支柱”的建設。引導銀行理財和信托業穩妥轉型,優化金融產品和機構體系,吸引更多居民投資養老保障類產品和基金,為實體經濟“輸血”,做大居民財富蛋糕。

  “第三支柱”的建設涉及保險、銀行、証券、基金等多個行業,需要不斷完善跨行業的信息整合和資源共享,監管部門也要增強政策協同,強化動態監管,減少因市場波動造成養老資金價值波動,讓居民養老的“錢袋子”安全、穩健運行。


  《 人民日報 》( 2020年01月20日 18 版)
(責編:初梓瑞、王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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