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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救助需破户籍制约

2014年03月10日09:50    来源:京华时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临时救助需破户籍制约

  2014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做任职以来的首次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还要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兜住底线民生。

  今年2月,国务院发布《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将以往规范管理的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与对低保边缘人群的临时救助整合在一起,是一大进步。

  全面实施临时救助,等于让人人都能获得被救助的机会与权利,这并非易事,需要解决当前我国临时救助制度建设存在的不少问题。

  户籍限制导致获取救助的权利不平等,就过去的临时救助,保障范围较窄、限制条件多,主要面向本地户籍的居民,外地人被排斥在保障之外,但其实像打工者、小买卖经营者这些群体本身之外能获得的外界支持有限,在遭遇急难变故等更需要临时救助。同时,救助资金与申请流程繁琐限制了获取救助机会。这个问题核心在于救助资金均来自地方财政与福彩金,甚至主要在省级以下,中央财政没有掏钱,没有足够的资本保障。再翻看很多地方的临时救助规定发现,临时救助需要经过向居(村)委会申请并提供多项材料、入户调查、审批表填写与上报、网上审批等系列流程。可知需要救助的人可能面临的是急迫事件,等不及这些程序,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临时救助制度中予以解决。

  在现实中,经常碰到救助对象不愿接受救助的尴尬,如流浪乞讨人员不愿进入救助站,或送回老家又来的情况。这缘于“临时救助”的“临时”定位。其实,并非不愿意,只是这种救助不能真正解决问题,正如“井底人”王秀青所说就算为他提供井外住宿,救助了他,却救助不了他一家人的生活和孩子上学问题。因此,让救助不“临时”,需要整个社会救助制度进行系统化的顶层设计,让临时救助同其他救助及保障有效衔接。临时救助可以提供紧急性资助与住宿服务,同时要在就业机会、子女就学、医疗救助等方面免除后顾之忧,做到系统解决。

  临时社会救助的全面实施,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从制度本身的完善和整个社会救助乃至社会保障制度的整体协调推进,更需要政府、社会协同努力。唯此,人人都能获得被救助的机会与权利的目标才不会遥远。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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