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8月6日电 云南省民政厅为更好地引导社会组织依法、有序、高效参与云南鲁甸地震的抗震救灾,推动救灾工作社会化,下发关于社会组织参与云南鲁甸地震抗震救灾工作相关要求的紧急通知:
一、在云南省民政厅救灾应急指挥部下设“社会组织参与救灾协调服务组”,同时建立“云南鲁甸地震社会组织救援服务平台”。
二、“社会组织参与救灾协调服务组”为常设社会组织参与救灾的工作协调机构。此次云南鲁甸地震通过“云南鲁甸地震社会组织救援服务平台”负责:(一)接受进入灾区社会组织的登记、备案工作,确保依法有序进入;(二)统一协调省内外社会组织进入灾区开展工作,加强社会组织间的协同意识、信息分享意识;(三)协调外界捐赠物资与灾区的对接、现场发放,提高救灾效率;(四)现场需求信息调查评估,确保发布准确有效的需求信息,使救援物资发挥最大效用,不产生浪费;(五)统筹协调志愿者,确保有序进入,避免拥堵;(六)提升相关社会组织参与救灾、重建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定期召集相关社会组织开展活动、邀请专家研讨会,实现信息共享。
三、请各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准备为地震灾区捐款捐物、提供志愿服务的社会组织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先向云南三方社会组织评估服务中心报告捐助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捐赠物资的名称及数量、志愿者的服务内容及人数、资金的金额等。
四、云南三方社会组织评估服务中心指定专人负责统计社会组织救灾物资、资金及志愿者数据,及时上报省减灾中心及民间组织管理局,并由省民政厅统一调配。
五、省民间组织管理局、云南三方社会组织评估服务中心、成都青羊三方调查评估中心将通过云南民政网、中国社会组织网、《中国社会组织》杂志、“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渠道对参加抗震救灾的社会组织予以宣传。
联系人:
罗应月 138885682980871-65641554
徐兴淑 158878626620871-65641124(传真)
陈 晨 13669725737
王 臻 15987110503
邮 箱:pgzx20131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