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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新国十条”: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将试点

孙春祥

2014年08月14日09:42    来源:北京晨报    手机看新闻

  国务院昨日正式对外公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从构筑保险民生保障、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以及提出保险业的发展目标等十个方面作出具体要求,保险业转型升级的蓝图已清晰的展现出来。

  此番新的顶层设计出炉,被保险业内称为新版“国十条”。早在2006年,国务院曾发布《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被市场称为保险业“国十条”。“新国十条”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保障全面、功能完善的现代保险服务业,由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转变。并提出两大目标:保险深度(保费收入与GDP比值)要达到5%,保险密度(保费收入与总人口比值)达到3500元/人。

  据北京晨报记者盘点,此次保险业“新国十条”的突破点有很多。与保险消费者关系最密切的是“适时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所谓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是指投保人在税前可以列支保费,在领取保险金的时候再缴纳税款。这样一来,投保人就可以延缓缴纳相关个税几十年,考虑到通货膨胀因素,无疑将极大地降低投保者税负压力。在国外,这个制度非常普遍。

  市场预期,该项试点或将在2015年启动。这将极大地刺激商业养老保险的市场增长,对保险业而言,无疑是一针强心剂。

  意见还提出,鼓励政府购买保险服务。对于商业保险机构运营效率更高的公共服务,政府可以委托保险机构经办,也可以直接购买保险产品和服务。对于有较强公益性,但市场化运作无法实现盈利平衡的保险服务,可以由政府给予一定的支持。

  此外,意见还特别提出,研究建立巨灾保险制度,鼓励各地根据风险特点,探索对台风、地震、滑坡、泥石流、洪水、森林火灾等灾害的有效保障模式。

  对于保险业“新国十条”的意义,业内专家此前就一致认为,这将使得保险不再是狭义概念上的保险,而是以一种全新的定位和方式,融入国家民生和经济建设的大局中,是保险地位的再一次提升。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表示,“新国十条”表明,对于产业结构升级和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保险业将成为一个大的推手,业界希望相关配套措施尽快落地。(记者 孙春祥)

(责编:初梓瑞、史雅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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