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0月27日电 据《人民日报》法人微博报道,云南江城县委外宣办26日通报,经初步核查,售卖野生动物情况属实,现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报道中提及的公务用车均属公务活动,期间不存在违规使用公车及食用野生动物情况。
据早前报道,10月23日,云南普洱市江城县,中越边境3号界碑处,野生动物不是按濒危物种、国家保护动物区分,而是按煮、炒、烤不同的烹饪方式,圈禁屠杀、论斤论价。午饭时间,这里不仅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一级保护动物白鹇,还有公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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