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公益
人民网>>公益>>正文

教育部:学校应建立学生志愿服务档案

大学生志愿者最高可被认证“五星”

2015年04月01日05:13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手机看新闻

  本报北京3月31日电 (记者董洪亮)为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志愿服务工作的指导,教育部31日发布《学生志愿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提出学校应负责做好学生志愿服务认定记录,建立学生志愿服务记录档案。

  办法明确,学生志愿者因志愿服务表现突出、获得表彰奖励的,学校应及时予以记录。学生在本学段的志愿服务记录应如实完整归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在大学学段实行学生志愿者星级认证制度,根据学生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累计,认定其为一至五星志愿者。

  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负责人介绍,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志愿服务工作。但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未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不建议十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学生进行志愿服务活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学生,经其监护人同意,可以申请成为学生志愿者。

(责编:初梓瑞、蒋琪)

我要留言

进入讨论区 论坛

注册/登录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