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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拿不到“我妈被火化”证明

浙江诸暨安华镇称已简化程序帮助其解决

2015年05月14日09:02  来源:京华时报  手机看新闻

  据新华社5月13日电浙江诸暨一市民发帖称,为了补办一张火化收据证明他母亲被火化,他在4年间跑了8趟殡仪馆未能成功。当地镇政府回应称,已简化程序,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

  “我妈去世4年多了,诸暨公安户政已经在户口本上写着注销户口证明我妈死亡。为了拿回她生前交的100元养老金,我拿户口本和村里开的证明,去诸暨民政局安华办事处,对方却让我去殡仪馆开火化证明,殡仪馆又要我去村里开证明……”诸暨市民何先生发帖感叹道,“老百姓办个事儿咋就这么难?”

  原来,何先生的母亲2010年突发脑溢血去世,他了解到母亲生前交过一笔100元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按照规定,如果参保人去世时未满60岁未能领取养老金,就可以把这笔钱取回。于是何先生到诸暨市安华镇政府办理社保的窗口咨询,工作人员表示,要出示其母亲的火化收据证明才能拿回100元保险金。由于母亲去世突然,后事操办匆忙,亲人们都不记得火化收据证明去了哪。殡仪馆表示,补办火化证明需要出示村委会开具的死亡证明以及死者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才行。何先生更郁闷了,因为母亲的身份证与户口本在葬礼办完后不久就注销了。

  “我妈户口被注销,就可以证明我妈已死亡,为什么还要绕这么大圈子补办火化收据呢?”何先生说,他陆陆续续去了殡仪馆8次,民政局和镇政府也去了多次,路费成本超千元,还是没能办出火化收据证明,也没能拿到母亲的100元养老保险金。

  对此,诸暨市民政部门回复,“为考虑到家属的利益,谨防其他人员冒开以致危害家属利益的事件发生,所以补办火化证明时,需要由直系家属到户口所在的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并且要求直系家属带上身份证或复印件才可以。今后,殡仪馆将简化程序,简约流程,方便群众办理火化证明。”

  诸暨市安华镇镇政府相关负责人13日表示,何先生正式到殡仪馆的次数不到8次。目前,领取死亡人员之前交的养老金只要到镇派出所窗口开具死亡证明。何先生称,当地镇政府13日已经打电话给他,他凭着派出所开具的死亡证明就能办理业务。

(责编:初梓瑞、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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