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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居家养老中心破解龙泉市农村养老难

刘永善 刘伟林
2016年09月19日09:01 |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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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浙江省龙泉市结合农村实际,通过创建村级居家养老中心破解农村养老难题,探索出一条切实可行的村级居家养老新路。目前,该市建成村级居家养老中心171家,为农村留守老人提供日间照料、配餐送餐、助洁助浴、助行助购以及文化娱乐、学习教育、心理关爱等服务。

  龙泉市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群众自愿的运作模式,制订了村级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将推进村级居家养老服务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政府投入资金1800多万元予以支持。各乡镇(街道)制订具体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人和工作经费,并做好宣传引导,号召各群团组织积极参与敬老爱老服务,建立由党员、干部、学生、妇女联络员等组成的兼职人员、“少老人”服务员(年纪较轻、身体好、自愿在服务中心服务的老年人)和志愿者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同时,充分调动和发挥村“两委”干部的主体作用,通过走村入户调查掌握老年人民意,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更符合老年人需求,提供的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更接地气。多方力量的共同参与,形成了村级养老服务工作齐抓共管的合力。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离不开人、财、物的持续保障。该市充分利用镇、村的废旧校舍、卫生院和现有老年活动室、村文化宫、敬老院、祠堂等集体或农民自有房产,通过改造、维修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有效地解决了场地问题。广泛整合福利彩票公益金、老龄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以及对口帮扶资金,统一用于村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充分利用农村、社区老年活动室、文化宫、健身广场等现有设施资源,开展以卫生保健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的服务工作。有效整合各种养老服务资源,既节省了政府的财力和精力,确保了居家养老服务的质量,又提高了乡镇村文化设施的综合利用率和社会效益。

  龙泉市坚持投资主体多元化。一方面,政府拨付专项资金,采取补贴的形式向社会养老服务领域倾斜;另一方面,由村民自治组织动员外出乡贤和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提供经济支持或参加照料服务。特别是利用春节和敬老月期间以及召开村民大会、群众恳谈会等契机,积极发动社会贤达、致富能手、受益群众参与项目资金和后续日常运作资金的筹集,为保障养老服务中心的持续运行,中心所产生的水、电、卫生等费用由市、乡、村三级共同承担。多元主体的投入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健康持续开展提供了资金保障。

  为了让广大群众更好地认识和接受村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这一新型养老模式,该市选取了条件比较成熟的龙南乡大庄村等村进行试点,由民政部门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和考核评估,并及时对试点村的基本做法和工作情况进行研究分析,总结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广。村居家养老中心利用闲置的村级小学建成,中心内有图书室、娱乐室、健身室、棋牌室、多功能活动室、日间照料室、书画室、医务室、餐厅等,外有门球场、乒乓球台等,为全村老人提供了良好的健身场所和丰富的娱乐活动,赢得了广大群众的肯定和支持。

  为使村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科学有序运转,龙泉市支持鼓励村民自治组织实现自我管理,建立人员注册、档案管理、互助服务等各项制度,做到有牌子、有资料、有专(兼)职管理人员、有专门联系电话。同时,广泛成立村级敬老爱幼工作理事会,遴选村内年纪较轻、威望较高、热心公益、身体健康的老人组成,负责居家养老中心的日常事务管理,形成“以老助老”的良好氛围。此外,理事会还负责居家养老中心的资金管理,所有资金的使用、项目的运作都公开透明,做到每月张榜公布。村民自主管理的模式为村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有序运转提供了有效的保障。(刘永善 刘伟林)

(责编:初梓瑞、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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