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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州建立四道保障线

贫困户治大病只掏一成钱(延伸阅读)

2017年05月31日08:57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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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赣州5月30日电  (记者任江华)治疗总费用:188778.01元;新农合报销金额:65738.97元;大病补充金额:36186.07元;贫困患者疾病医疗商业补充金额:69662.4元……这是来自江西赣州市于都县盘古山镇横城村石角排组贫困户杨水发的孙子近一年来的医疗账单,记者注意到,享受多项医保报账和补偿后,杨水发一家承担费用为17190.57元,自费比例为9.11%;其中,享受贫困患者疾病医疗商业补充金额,占医疗费用比例的36.9%。

  “去年,政府买单给我们买了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我们报了近7万元。要不是有这个保险,我们一家真不知道怎么过下去。”杨水发说,孩子出生就患有先天性聋哑,这些年为了给孩子治疗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幸好在原有的新农合、大病保险等补偿基础上,由市、县两级财政出资为贫困群众购买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大幅减少贫困群众就医负担。

  杨水发一家,是享受赣州市健康扶贫政策优惠的众多受益者之一。2016年,赣州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探索运用商业保险机制实施精准扶贫。政府为贫困对象代缴了新农合及大病保险的参合费,并从财政资金中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由市、县财政按2∶8的比例全额出资,以90元的人均筹资标准,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补充医疗保险。

  针对贫困人员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新农合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部分分别按医保目录内90%、医保目录外75%的比例由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给予补偿;精准扶贫医疗保险不设起付线,年封顶赔付线25万元。最后,民政部门再根据其情况给予民政医疗救助补偿。

  2016年,赣州市为全市105万名贫困人口统一购买了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2016年全年,赣州市共有住院患者5171人次,医疗总费用1.89亿元,经四道保障线补偿后,个人自付费用共1807.21万元。据测算,经过一年的运行,赣州享受了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和民政医疗救助的贫困户个人自负的医疗费下降到10%以下,大大降低了医疗负担。


  《 人民日报 》( 2017年05月31日 16 版)

(责编:史雅乔、李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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