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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召开专题协商会聚焦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探讨如何规划要明确,界限要清晰;政务要公开,过程要透明;监督要到位,问题要甄别,如何做到——

“亲”而有度  “清”而无忧(协商之路)

本报记者  徐  隽
2017年08月02日08:11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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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常在想,新型政商关系应该是什么样的?概括起来说,我看就是‘亲’‘清’两个字。”2016年3月4日,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上发表重要讲话,用“亲”“清”二字概括了新型政商关系的内涵,引起强烈反响。

  一年多来,“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构建的情况如何?7月18日,全国政协在京召开“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专题协商会。31位委员和专家学者、企业家代表、地方代表在会上畅所欲言,就如何构建既“亲”又“清”的新型政商关系,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贡献智慧。

  政商关系正在发生积极变化

  “总体上看,‘亲’‘清’政商关系建设进展明显。”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主席尚福林第一个发言。他说,习总书记对“亲”“清”政商关系发表重要讲话以来,各级党委政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通过简政放权、政务大厅、网上办公、限时办结等措施深化“放管服”改革,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间大幅缩短;通过制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权力运行更加公平、公正、透明;通过探索联系点、联席会、培训班等方式,加强与民营企业的联系。民营企业深受鼓舞、积极响应,获得感增加,对稳增长、促就业、抓创新的信心增强。

  山东东营是黄河三角洲的中心城市,民营经济占全市经济比重已由原来的30%提高到89.3%。全市有31家民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过百亿元,17家入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23家入围山东省民营企业百强。东营市委书记申长友在发言中介绍了东营建立干部联系企业制度、积极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做法。“市和县区直每个部门选派1名领导干部到骨干企业担任驻企联络员,每期一年半,到期根据情况对企业、驻企联络干部进行轮换;发改、经信、商务、农业等经济主管部门和工商联等组织采取定期走访、座谈等方式联系企业,取得了‘企业有所需,干部有所为’的良好效果。”

  “一年多来,各地党委政府认真贯彻习总书记构建新型政商关系重要讲话精神。目前,‘清’的理念不断深入人心,‘亲’的氛围不断增强,政商关系正在发生积极变化,朝着健康方向不断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原副主席庄聪生说。

  关键要在“清”上下功夫

  全国政协委员、福建省政协主席张昌平认为,“清”的风气是人心所向、已经明显好转,但“亲”的氛围还不浓厚、还不自觉。政界对“亲”比较敏感、心存顾虑,服务民营企业不够主动,遇到问题不敢担当,部分干部还刻意与商人“保持距离”,采取“软拒绝”。要解决“亲”的问题,关键要继续在“清”上下功夫。

  张昌平建议,规则要明确、界限要清晰。政务要公开、过程要透明。监督要到位、问题要甄别。“我们的干部能在规则下大胆履职、在监督下放手干事,政商关系就能在‘清白’的前提下自然‘亲近’,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无忧。”

  “过去之所以存在庸俗的政商关系,其原因除了官员权力寻租之外,也有一些是企业对官员的利益‘围猎’。” 全国政协委员、三胞集团董事长袁亚非说,比如,前些年在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招投标等领域腐败案件多发,主要就是因为一些企业不走“正道”、不依规矩,私底下找各种关系批条子、开口子。

  袁亚非认为,民营企业要谋求健康长远发展,就必须依法诚信经营,靠人才竞争、靠实力生存、靠市场发展、靠创新壮大,不搞投机取巧、勾肩搭背、暗箱操作。通俗地讲,就是“有事学会找市场,不能只想找市长”。

  “多年来,在舆论和文艺领域,缺少政商关系的正面宣传。”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科技装备业商会会长、研祥高科技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陈志列说,由于法规滞后和监管不严,屡屡出现媒体针对民营企业不实报道的现象。应该依法净化舆论环境,保障民企健康发展。

  在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整治

  “如果说‘不亲不清’是吃拿卡要的浅腐败、微腐败、基层腐败的话,那么,‘亲而不清’、官商勾结就是深层次腐败、大腐败。” 全国政协委员、民建陕西省副主委、长安银行监事长周新生说,官商勾结在金融业、房地产业、工程项目、矿产资源开发、垄断行业等领域,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投标、政策扶持等环节均突出存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既要在一般层面着力引导,更要在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整治,以取得突破性效果。

  他建议,下决心解决领导干部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割断权力与资本不正常结合。切实规范权力运行,尽量减少官员自行处理人、财、物的权力。官员与商人朋友交往信息要纳入个人向组织报告事项。增强社会对政商腐败的零容忍态度。开展一些重点环节的专项治理。

  “从制度入手建立新型政商关系,还要正视现在政商关系的执法问题。” 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院长刘纪鹏说,社会上存在着“立法过严,违法普遍,执法必松,法外特权”的现象。在这种弹性下,企业家被迫需要通过“润滑剂”疏通关系以逃避责任。刘纪鹏认为,建立新型政商关系必须缩小立法和执法之间的缝隙,不能留下寻租的空间,要把充满弹性容易腐败的政商关系调整为有法有据的稳定法商关系。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营经济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原院长刘迎秋说,已经建立现代法人治理结构的民营企业与政府的关系大都较为健康得当,具有明显的“亲清并举”特征。刘迎秋认为,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微观基础。

  尊重市场的规则,减少干预

  “市场应该在经济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这是我们全面深化改革的既定方向。”全国政协委员、香港特区政府策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水木投资集团主席方方说,政府应该尊重市场的规则,减少干预,增加资源分配的透明度和可预见性。为此,方方建议:继续强力推进以市场化为导向深化改革的各项政策,加大国务院派员督察的力度,抓好落实不松懈;设立“推进简政放权、杜绝懒政庸政”全国举报专线,发动群众监督。盯住典型案例,一抓到底,树立新风。

  “现在反映政府不作为问题突出,归结于政商界限不清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不完全。”全国政协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尔梅说,行政执法不作为与乱作为同样是权力任性的表现,自由裁量权过大是主要问题。她建议,加强对行政裁量权的立法控制,甚至应当上升为宪法原则;改变立法抽象、原则的老问题,下大力气通过细致而严密的立法抑制裁量权的泛化,实现执法主体法定、职权法定、事权明晰、过程迅速简洁,以压缩乱作为、不作为的空间;改变救济渠道不畅,权利保护不足,企业对行政乱作为、不作为毫无办法,对行使举报权、控告权担忧胆怯的现状。

  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名誉院长林毅夫建议,消除民营经济不合理的市场准入限制,保证民营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一要清理原来的保护补贴政策。二要加快要素市场改革,健全要素价格的市场化形成机制。三要打破行业垄断,清理各类市场准入条件中涉及所有制限制的条款,让各类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四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抓好民营经济发展有关政策的落实。”林毅夫说。


  《 人民日报 》( 2017年08月02日 20 版)
(责编:初梓瑞、李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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