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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积极筹建救助管理站和安置中心

2018年01月04日08:37 |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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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去年12月19日从佛冈县民政局获悉,县政府已投入35万元,将石角镇原龙南五保村临时改造为佛冈首个救助管理站和救助安置中心,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及时妥善的救助。

  救助是一项临时性社会救助措施。救助站承担着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教育、返家、安置等职责,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体现党和政府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清远各县区须设立救助管理站和救助安置中心,去年8月底,佛冈县与石角镇政府签订了土地房屋合同,将原龙南五保村就地临时改造为我县的救助管理站和救助安置中心。

  当天,记者在石角镇原龙南五保村就地改造的佛冈救助管理和安置中心,看到这里的环境相对清幽,改造的工程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当中,有两栋两层楼高的建筑物是原来的敬老院用地,现在将改造为安置和救助区,一楼为男救助区,二楼为女救助区。

  救助站原址占地约3亩,县政府投入35万元对该建筑物进行改造,设有一栋二层楼房,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拟设男救助区、女救助区、安置区、办公室、值班室等,救助床位8张,安置床位暂定2张。目前,选址改造工程已接近尾声,预计今年上半年可投入使用。

  记者还了解到,目前救助管理站和救助安置中心只是临时场所,为保障救助工作长远发展,县民政局还提出了“三院一站一中心”建设项目(即社会福利院、光荣院、儿童福利院、救助管理站和救助安置中心),项目得到县政府高度重视,现已初步确定选址。

  根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规定,佛冈龙南救助站将可为受助人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饮食,并按照受助人员的年龄、性别、身体状况安排分区住宿,发放必要的生活用品。帮助因年老、年幼、残疾等原因记不清家庭住址的流浪乞讨人员联系家人,助他们返乡。发现受助人员突发急病、精神异常或有疑似传染病的,及时送往医疗机构或联系医疗急救机构救治。对由于家庭困难,无力返乡的流浪乞讨人员,还会安排专人护送返乡。此外还可提供对未成年人教育服务。南方日报记者/袁小燕

(责编:初梓瑞、李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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