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5月29日电(初梓瑞)近日,《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草案)》向社会征求民意,其中提出禁止在步行梯、电梯、通道、车厢内饮食。此外,还对“地铁禁食”规定了罚则——不听从运营单位劝阻制止的,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处警告或者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地铁禁食令的发布随即引发广泛争议:
有乘客表示,“地铁就不该吃东西,有啥吃的可以在车厢外吃,吃完再进来嘛,这车厢里本来就够闷的,再混进来个包子味、油饼味太恶心了,有一次看到一外国人我也不知道是哪个国家的,一小姑娘在他旁边吃水饺,他都躲到隔壁车厢去了,太影响市容。”
反对方认为,“本来北京节奏就快,家里离单位那么远,有的人没办法将时间专门用来吃早饭,只能在路上解决。”
地铁门口卖鸡蛋灌饼的李伟(化名)说,“早上6点半到7点半就这一个小时卖出的灌饼是最多的,8点左右就很少有人买了,他们买完直接拿到地铁里,以前我的小车拉到学校门口摆一早上都没在地铁门口摆一个小时赚的多,地铁禁食我倒是没关注,不让在地铁吃东西咋可能啊。”
虽然市民对地铁禁食意见不一,但近日,《南京市轨道交通条例》将地铁禁食写入条款,并在争议下从7月1日起开始实施,如下图:
图片来源:南京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官微
图片来源:南京广播网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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