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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报:“强奸坏女孩危害小”折射中国陈腐文化
2013-07-27 09:23:00
参考消息网7月27日报道 香港媒体说,由于日前在微博上发表的评论引起轩然大波,清华大学法律教授易延友发现自己深陷争论中心。他在微博上说,强奸“坏女孩”,即妓女或陪酒女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
香港《南华早报》网站7月26日刊文称,易延友的评论与最近一起备受关注的案件有关:著名歌唱家李双江之子李某被控强奸一名女子。李某称,该女子是陪酒女。
为了平息网络抗议,易延友澄清道,他并不是说强奸妓女是可以接受的,而是强奸良家妇女比强奸陪酒女的危害性要大。
尽管易延友屈服于压力并删除了该文,但专家表示,他的言论暴露了一种普遍存在的态度。
中山大学退休教授艾晓明说:“我不敢相信一名法律专家竟然这样说话。这大错特错,而且违法。”
然而,文章说,艾晓明并不真正感到意外。她表示,尽管无法律明文规定,但易延友的立场,即有些妇女享受的法律保护理应比其他女性少,有其文化根源。
从源头上说,中国对性暴力的分裂态度可能要(至少部分地)归因于父权社会。
美国印第安纳大学南本德分校荣誉退休教授阿尔·安德森说:“不可否认的是,实际上,孝道和男性占据顶层的分层式家庭单位会削弱女性的社会权力,使女性顺从男性。”安德森对当代中国强奸案件进行了广泛研究。
安德森说:“最糟糕的情况是,这导致女性被物化为男权的证明者。”
文章指出,初看上去,中国法律似乎体现了共产党所宣传的平等主义,毛泽东曾赞扬“妇女能顶半边天”。性别平等和妇女权利被写入宪法和婚姻法,专门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禁止家庭暴力和性骚扰。多项政策文件勾画了妇女和儿童发展战略,而强奸是可判死刑的罪行。然而,现代法律环境也许并未完全摆脱历史的影响。
中国社科院专家李银河表示:“人们的想法没有变。大家仍喜欢把女性分为两类——好女孩和坏女孩。”
她解释道,后一种类别包括妓女、婚前性行为者以及陪酒女。即便性自由越来越兴盛,但社会对性的态度仍是矛盾的。尽管今天中国内地许多人有婚前性行为,但女性经常被迫怀有保持贞节的念头,因为许多男性还是想娶处女。
文章说,对于在中国色情产业工作的女性来说——非法但盛行——好女孩坏女孩的思维习惯产生的影响很大。
专家担心类似李某案件可能使对女性有害的成见延续下去。尽管李某的父母声称其子付费与女当事人发生性关系,但该女子的律师坚称尽管她在酒吧工作,但不是妓女——就好像她的职业与判决有关似的,实际上强奸妓女一样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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