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公益>>公益滚动>>公益要闻

王全安嫖娼现场曝光 卖淫女及嫖资现身镜头【8】

分享

2014年09月16日09:05    来源:大众网    手机看新闻

王全安嫖娼现场曝光 卖淫女及嫖资现身镜头

王全安涉嫌聚众淫乱罪,最高可处五年有期徒刑。

  记者就王全安因涉嫌嫖娼被警方抓获一事采访了第三方律师庞理鹏。庞理鹏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而由于曾因黄海波(微博)嫖娼被收容教育而饱受争议的《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尚未废止,因此如王全安被认定从事了嫖娼行为,公安机关同样有可能会对其进行收容教育。

  庞理鹏律师还表示,根据平安北京微博发布的消息来看,王全安曾于9月9日同时与两名女子进行卖淫嫖娼活动,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组织、策划、指挥三人以上进行淫乱活动或者参加聚众淫乱活动三次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因此,如这一情况最终被查实,则王全安还将可能涉嫌构成聚众淫乱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的规定,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上一页
(责编:史雅乔、蒋琪)




注册/登录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使用其他账号登录: 新浪微博帐号登录 QQ帐号登录 人人帐号登录 百度帐号登录 豆瓣帐号登录 天涯帐号登录 淘宝帐号登录 MSN帐号登录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