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公益>>公益滚动>>公益要闻

司机救晕倒乘客误车1小时 被救者称多管闲事(图)【3】

罗汉章

2014年09月25日08:35    来源:新快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17岁少年自称救人反被起诉车祸肇事被判赔14万

  法院判少年赔14万余元

  一年多以前,17岁少年阿涛下班途中驾驶无牌摩托车,在高明一个丁字路口遭遇了一场车祸,却招来一系列官司。他坚称自己见义勇为才救人,却不得不与伤者对簿公堂。

  今年3月份,佛山中院二审认定阿涛父母赔偿事故当事人王先生13万多元。而近日,高明法院又判决,阿涛及家人赔偿同坐一辆摩托车的妻子邓女士医疗费9000余元。目前,阿涛一方已向省交通厅提出了重新鉴定事故责任的申请,并要求提起上诉。

  案情:无现场目击者

  按照王先生的描述,事发当天,他骑摩托车带着妻子回岳母家吃饭,在一个丁字路口与左转的阿涛同向发生了碰撞事故。王先生认为阿涛肇事后想逃走。而阿涛则坚持认为,事发时从后视镜里看到倒地的人在呼救,这才主动逆行回到伤者身边帮忙。然而,当地交警在事后勘验和回访中,没有找到事发监控录像和目击者。

  庭审:少年坚称没撞人

  庭审中,阿涛一方甚至提出,事故发生后并没感觉到碰撞,但后面突然有人招呼并招手,自己是出于见义勇为才下车救助了王先生夫妇。对此,王先生一方认为,在检查出骨折后要去荷城看病,对方怕担责任,才商量出这么一种说法来。

  据了解,最初阿涛父母一方期望私了解决,但直到次日,双方仍没能达成一致,这才选择报警处理。交警到场勘查后认为,经过一天的时间,事故现场痕迹和散落物已消失。

  交警仔细勘验了两辆涉事摩托车发现两辆车当时的确有过接触,最终,交警认定双方对事故负同等责任。

  在阿涛一方的要求下,去年7月3日,市交警部门对此作出复核,但维持了高明交警对事故的认定结论。今年6月份,不满的阿涛一家人向省交通厅递交了重新鉴定申请。(记者杨博通讯员李钊)

  原标题:17岁少年自称救人反被起诉车祸肇事被判赔14万

上一页下一页
(责编:史雅乔、蒋琪)

相关专题



注册/登录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使用其他账号登录: 新浪微博帐号登录 QQ帐号登录 人人帐号登录 百度帐号登录 豆瓣帐号登录 天涯帐号登录 淘宝帐号登录 MSN帐号登录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