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公益>>公益滚动>>公益要闻

盗尸团伙倒卖女尸配阴婚牟取暴利:刚死的值钱【4】

分享

2014年10月30日08:50    来源:新华网    手机看新闻

  杀人盗尸极端案例皆因利益驱动

  陈某还活着就被拉去给死亡的男子“配阴婚”,类似的极端事件并非一起。采访中,办案民警告诉记者,2008年,芮城警方曾破获一起盗尸案,主犯薛某伙同梁某、张某,自2006年至案发,3人从芮城县7个乡镇盗挖女性尸体11具,“配阴婚”获利。

  薛某时为芮城县人民医院太平间的看管员,死者家属凡是需要殡葬服务的,他经常充当中间人。梁某和张某是专为死者下葬的打墓者,和薛某熟悉。薛某交代,2006年接触到配阴婚的生意后,他产生了邪念:“找阴亲”需要说服女方家长,还需要下聘礼等一系列繁琐的礼节,如果从坟墓里将尸体偷出来,岂不是一本万利?随后,其找来梁某、张某,三人一拍即合,疯狂作案,一旦获悉哪处有新下葬的女尸,就在夜晚盗尸,每具尸体可卖两三万元,最高的卖到四五万元。他们甚至到陕西一带踩了点,打算跨省作案。记者梳理近年案例,类似案件在陕西、山西之间出现多起。

  2005年3月28日,西安火车站派出所执勤民警在乘客杨某携带的尼龙袋中发现6具完整的女性尸骨。原来,家住陕西西乡县的杨某,想赶在清明节前将尸骨运往山西卖掉发一笔横财。

  2011年,陕西人庞某、赫某、白某、张某,先后流窜至洛川、黄陵、咸阳等地,掘墓盗窃女尸,并连夜运回藏匿于家中。为使女尸能卖个高价,几人对尸体进行清洗处理后,再伪造医院的尸体出库档案,通过他人介绍,出售给陕西延川、榆林、神木以及山西等地为他人配阴婚。4人共盗窃女尸10具,获赃款24万余元。在临汾霍州和洪洞,甚至出现过为配阴婚获利而杀人的案件。2006年,陕西人杨某、刘某、惠某分别联手作案,前后将两名女子谋杀后运到临汾配阴婚获利。该案件同时涉及多起掘墓盗尸倒卖配阴婚的案中案,陕西某县人民医院停尸房看守者涉及其中。

  为何会出现极端恶性行为?皆因为利益驱动。

  据介绍,在配阴婚生意中,有“湿尸”和“干骨”之分。刚去世未下葬的年轻女尸,男方父母亲属可以出到7万元,身份户口等手续齐全、年轻、生前面容姣好者可以更高;如尸体已经腐烂变形,则价格较低;而埋葬多年的尸骨,则只有1万元左右。杀人、盗尸者省去给女方父母的财礼,自然获利更多。

上一页下一页
(责编:史雅乔、蒋琪)

相关专题



注册/登录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使用其他账号登录: 新浪微博帐号登录 QQ帐号登录 人人帐号登录 百度帐号登录 豆瓣帐号登录 天涯帐号登录 淘宝帐号登录 MSN帐号登录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