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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留守儿童监护,村委会监督

2017年02月24日08:13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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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重庆2月23日电  (记者李坚)重庆日前下发《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协议书(范本)》等四项规范性文本,首次将当地村(居)民委会作为“监督人”列入协议主体之一,护航农村留守儿童成长。

  根据《协议书》,村(居)民委会有责任和义务,劝导监护人外出务工时携带子女一同外出或一方外出另外一方留家照料子女,或返乡就近创业就业,切实承担起监护照料子女的责任。此外,村(居)民委会还定期对留守儿童进行走访,评估、指导监护情况,遇到重大问题、危急情况时,协助联系监护人或向乡镇(街道)政府及公安机关报告。


  《 人民日报 》( 2017年02月24日 06 版)

(责编:史雅乔、李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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