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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改革基本完成,98%定性为公益事业单位

广东国有林场告别“砍树经营”

2017年09月14日18:26 |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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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讯 记者刘勇、通讯员林荫报道:记者从广东省林业厅获悉,近日,广东省国有林场改革联席会议已批复21个地级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广东省国有林场主体改革基本完成。改革中,省国有林场75%定性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3%定性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正式告别砍树为主的经营模式。

长期以来“不事不企”

广东省国有林场林地面积约占全省林地总面积的7%,却保存有全省90%以上国家一、二级野生保护动植物种类,是珍稀物种基因库,并为广东省新丰江、流溪河水库等110座重要水库和东江、西江、北江等57条河流提供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保障。

此前,国有林场虽为事业单位却实行企业化管理,经费自收自支,可以说是“不城不乡、不工不农、不事不企”,以致长期以来存在着功能定位不清、管理体制不顺、经营机制不活、支持政策不健全等诸多问题。

鼓励建成森林公园

2015年2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有林场改革方案》,拉开全国国有林场改革序幕。当年9月,广东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实施。省国有林场改革办要求各地制定改革方案必须坚持“一场一策”,确保改革不留死角。

据广东省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国有林场着力落实生态公益导向、事企分开、建立森林资源监管机制等各项改革内容,同时积极探索和鼓励具备条件的国有林场建设成为森林公园,让广大民众享受改革红利。今年年底,广东省力争完成国有林场改革各项任务,确保中央和省委关于国有林场改革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责编:初梓瑞、庄红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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