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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请远离“伪慈善”!

2017年12月06日09:23 | 来源:公益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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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一个未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北京同梦基金会”的“慈善配捐”项目被指涉嫌诈骗“救命钱”。燕郊白血病人100多名患者家属在病友或相关人员的介绍下,通过所谓“北京同梦基金会”秘书长刘建拿原本治病的钱进行“配捐”,然而却在最近发现刘建已“失联”。这意味着不仅被承诺添加返还的钱可能打水漂,本金也血本无归。媒体报道称,三河市公安已经介入调查。

无独有偶,又有媒体报道,南方某市千名癌友“高息”投资“爱心企业”被骗3千万元,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对白血病患者、癌症患者进行诈骗,性质极其恶劣!利用假借慈善名义进行诈骗的案子接连曝光,警示各界群众要擦亮眼睛,防范被假慈善伤财伤心,家庭陷入更大困境。

如何辨别真伪慈善,防止上当受骗?关键就在于:慈善不能赚钱,赚钱不是慈善。

“伪慈善”往往瞄准的就是生活中遇到困难的群众,这部分群众经济上困乏,又急需资金。在与其他人的比较中,生活中大大小小的窘迫更可能让他们认为自己应该是被帮扶的对象。

“伪慈善”的出现,号称是“友爱互助”,实际是让参与者先掏钱,再许以预期回报。但是,实际上为了利益回报而掏腰包,绝对不是慈善。慈善就是“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背离了这个基本原则,就不是真慈善。

只要想赚钱,就不是真慈善。“伪慈善”营造再多的伪道德高地,只能麻醉参与者,麻痹围观群众,不可能变成真慈善。

“助人自助”在帮助别人的过程中是自身的能力得到增长、精神得到愉悦、心灵得到提升。服务了别人就让别人给予报答的,那就是交易,是市场行为。如果为了让自己多得回报拉亲朋好友入会的,那就更不是慈善,一不小心还会步入非法传销、庞氏骗局的泥潭。

真慈善不求回报,存在利益交换的低回报也不算真慈善,慈善与利益交换有严格的界限。对此,在法律制度上已经有严格划分。企业和个人参与慈善的主要方式一是捐赠,二是志愿服务;捐赠不能要回报,志愿服务也不应取酬。

慈善服务应当通过慈善组织来进行,慈善组织有专门的登记和监管。没有登记注册不是慈善组织,是“伪慈善”冒用了慈善的名义。笔者经网上查询了解到,民政部门并未登记“北京同梦慈善基金会”这样的慈善组织。其他基金会下曾经设立过“同梦基金”的项目,据该基金会声明,早就结束了;即使没有结束,对外也不能使用“北京**基金会”的名义。公众在参与慈善活动时,可以在网上先查证,组织是否经过登记注册。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骗取群众财产的伪慈善使用的是个人、企业账户,而不是以慈善组织名义开通的账户。真正的慈善组织都有自己的独立账户。群众在进行捐赠时可以通过账户名称来进行识别。

已经实施一年多的慈善法规定,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朗朗乾坤,触犯法律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据中国社会组织网)

(责编:初梓瑞、庄红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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