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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纪通报4起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典型

尚黎阳
2018年03月28日09:31 |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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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报讯 (记者/尚黎阳 通讯员/粤纪宣)去年以来,广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大惩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近日,省纪委通报了4起近期查处的典型问题。省纪委指出,这4起基层干部骗取、贪污、挪用扶贫资金问题被严肃查处,体现了各级党委、纪委认真贯彻党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坚决斩断伸向扶贫资金“黑手”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

  省纪委强调,中央一号文件把2018年作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逐级压实扶贫领域的条块责任,以良好的作风推动脱贫攻坚落到实处。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潮州市饶平县浮山镇岭湾村干部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4年至2016年期间,岭湾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邱俊文、村党支部副书记兼村委会副主任邱汉良、村委会出纳邱景光、村委会治安主任邱奕良4人合谋,在协助浮山镇政府开展岭湾村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明知4名村民没有实际改造危房,仍帮助他们伪造相关申报材料、欺骗镇政府验收人员,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9.4万元。2017年12月,饶平县浮山镇党委分别给予邱俊文、邱汉良、邱景光、邱奕良4人开除党籍处分,追缴违纪所得,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湛江廉江市石角镇蕉坡村党支部书记钟玉翠骗取五保补助金、孤儿补助金和种粮补贴问题。2004年至2016年期间,钟玉翠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报年龄等方式骗取五保补助金、孤儿补助金和种粮补贴共计7.39万元。2017年11月,廉江市石角镇党委给予钟玉翠开除党籍处分,并追缴违纪所得。

  韶关市翁源县龙仙镇新尧村村委会委员朱国赐、刘桂英挪用扶贫资金赚取利息分红问题。2013年至2015年期间,朱国赐、刘桂英利用职务便利,将上级财政下拨的专项扶贫互助资金30万元先后3次借给私人老板,各分得利息5000元。2018年1月,翁源县纪委分别给予朱国赐、刘桂英开除党籍处分,追缴违纪所得,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汕尾市海丰县赤石镇新里村干部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5年至2016年期间,新里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刘水清、村党支部委员兼村委会委员李水文、村党支部委员兼村委会委员李宜灶、村委会副主任刘火安,村委会委员罗白献5人分别以各自亲属或自己名义,申报并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9.4万元后私分。2018年1月,海丰县赤石镇纪委分别给予刘水清、李水文、李宜灶、刘火安、罗白献开除党籍处分,追缴违纪所得,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责编:初梓瑞、李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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