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待善心
德云社弟子吴鹤臣患病募捐的事已炒得沸沸扬扬,虽渐进尾声却也余波未平。其中有几处依旧值得思索,不妨为日后关于类似事件作参考或者教训。
究其根源,发生此类事件的主因还在募捐者本身。或是出于理解偏差,或是出于操作失误,总之募捐者的责任在先,即便事后澄清、辩驳与反转,也不能使自己置身于外。
中国有句古话,“救急不救穷”。一般而言,募捐的目的正是救急,而非救穷。倘若求助者竟“精致”到谋划起“长久生活质量”以至“保持高水平生活”,也就是将他人的善心当成工具,将募捐变成了生意。
自然吴鹤臣并非如此。他的情况已被证明属实,因此求助本身并无错误。不是说有房有车便不能募捐,或者一定就是“诈捐”“骗捐”。公租房不能租售,汽车也确为生活必需。何况即便可以抵押买卖也总需要一定时间,以他的病情怕是“远水不灭近火”。
求助与施助是一种公开自愿的关系。作为求助者,只要确有必需、诉求合理、信息真实,任何人都有求助的权利,而余下的则交给施助者自己去判断与决定。
笔者并不赞成一些“义愤填膺”的网友高喊“穷人的钱那么好骗?”之类。这有点“语言暴力”的味道,与所谈论的善举并无关系。对于施助者,并不会先期为自己贴上“穷人”的标签,或心存此念,他们只是认为自己应该施助,也愿意施助,即便上当受骗也只会喟叹“人心不古”,于施助的动机并无大碍。倒是那些习惯于叫喊以至叫骂的“穷人代言人”,反而多半不会施助于人。这也算是生活的一个小“常识”了。
所以善心常与宽容有度相伴。如今,我们正在进入一个需要善待他人,也需要善待慈善的时代。善心是强大的,强大到能够战胜一切困难与灾难;而善心也是脆弱的,脆弱到不堪诈捐者的恶意一击与喧嚣者的一阵鼓噪。
因此,善待善心应成为我们生活的一种常理、一种伦理。求助与施助,就和所有人际事务一样,既要讲道理,也要讲人情。而不是非要伺机对峙,引发纠纷,落到水火不容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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