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围墙”到底谁说了算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提出了“我国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这是否意味着“围墙”将成为历史呢?对此,“拆与不拆”成为人们议论的焦点话题,各方观点评说不一,有支持的声音,固然有反对的。
声音一:开放
交通拥堵素来是城市病之一。对此,城市规划专家表示,“在中国特大城市中,路网密度要远低于国外特大城市,这是导致交通拥堵的主要原因之一;另一个因素就是城市支路等毛细血管不通畅,道路微循环太差。形成了‘断头路’‘丁字路’。”
“小区开放了也有开放的好处,如果遇到火灾等灾害,救援的话肯定要方便快捷,有利于消防安全。”市民吴先生给予了支持。
“拆了好,开放式社区”市民韩博在接受《慈善公益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交通有帮助的就拆了围墙。拆了也没用的就可以不拆,别搞懒政一刀切就行了。”
也有市民认为“小区现在封闭式,只有东边和西边两个大门可以出去,如果以后真的能开放,去旁边散步逛街,确实从生活上来说,肯定会方便很多。”
那么,既然打开小区是为了解决城市病,让城市更加宜居,那么怎么打开?这是支持打开小区门的市民最为关心的问题?
不少市民担心,“封闭小区逐步打开之后,小区公共资源是否将会被充公?购房时公摊交了钱的,算是业主所有。若拆除小区围墙,将道路充公,会不会违背现行《物权法》呢?”
对此,海南深天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钟敏认为,“小区要变成开放式,除了考虑到安全因素外,另一个就是小区业主购买的公共设施成为社会公共资源,必须要妥善解决业主出资购买的公摊部分,且取得业主的同意。”
此前,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程新文,在回答“拆小区围墙是否违背物权法”的提问时解释道“目前,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这一《意见》属于党和国家政策层面的问题,涉及包括业主在内有关主体的权益保障,还有一个通过立法实现法治化的过程。这也就是说,具体如何执行还需要通过立法来落实。”
声音二:封闭
《慈善公益报》记者从搜狐官方民意调查结果中看到,“56%的网友对封闭小区和单位大院逐步打开表示反对。公众最担心的还是治安问题,如果没了围墙,那老人、小孩的安全问题该咋办。”
“没有围墙,怎么保障居民道路安全?”“车来车往,如何不被噪音打扰?”“很多小区道路本就狭窄,如何达到疏解交通的目的?”这些问题成为《意见》发布后人们热议的话题。
“我买房子的时候就是冲着封闭式管理,比较安全考虑的,如果真拆了围墙,如何保证居民的安全?”拆除小区围墙的安全问题让市民王女士很是担忧。
和王女士同样,市民王先生也有此顾虑“在小区内部规划有内环行车道,路面设置也有停车位。若拆围墙后社会车辆进出停放,本属于我们的停车位该如何处理?此外,小区内的道路上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该如何划分?”
“现在居民已经习惯了有围墙半封闭或封闭式的管理和生活,‘拆围’对于居民来说最担心的就是安全问题,有围墙、有门卫对于陌生人还可以有所管理,开放式就感觉少了一道安全保护。”某小区业主朱女士如是说。
声音三:思考
在采访中,“不打开”是否会对交通造成不利影响?拆除围墙是否能够真的缓解交通堵塞,有市民表示怀疑。
“小区车位紧张,连业主停车都困难,这种路能对拥堵起到多大的作用?且不说不少小区内部的交通都早已不畅,若再加上外来车辆,只会雪上加霜。”有市民认为。
对此,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规划院副院长文辉解释道“打开”后会采取相应的措施,“比如有的是禁止通行,有的是单向通行,甚至有的是地下通行,对于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会有很大的作用。”
有关专家表示,推进封闭社区和单位大院开放,政府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在推行的过程中一定要尊重百姓意愿和需求,要邀请社区百姓发表意见和诉求,充分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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