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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歌传承与保护的必然选择(文化世象)

刘大泯
2016年11月03日08:14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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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庆期间,央视的“中国民歌大会”让无数的观众再次认识了侗族大歌。这种多声部、无指挥、无伴奏、自然和声的歌唱,仿佛是秋日温暖的阳光,闪烁在林间,用自己梦幻般的旋律,呈现出这个民族所具有的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最和谐的流动。

  民歌是人类社会生活和思想情感最直接、最真诚、最悠久的反映。《诗经》作为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其中的《国风》便是当时北方15个地区的民歌,今天读来依然可以感受到其中的社会生活面貌。然而不可否认的是,民歌的传承目前正面临着多种因素的冲击。侗族大歌也不例外。这合唱起源于生活,源自侗家人对大自然的虫鸣鸟叫、山川河流的采集和模拟。以前很多侗家人,在刚刚开始说话的时候,就要学唱歌了。母亲自然是第一个老师。稍大一些就和同辈的小伙伴一起学一起唱,无论是掏鸟捉鱼还是砍柴栽秧,无论是走村串寨还是结婚生子,大家一路唱下去。

  贵州侗族大歌2009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评为“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成功地引起了世界的关注。这些年通过在国内外的演出以及媒体的广泛报道,也在当代社会获得了比过去任何时代都更加鲜明的符号意义,与侗族大歌伴生的各种侗族民俗事项也因此获得了更大的生存机会和空间,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了解侗族大歌的独特魅力,并将其作为我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典型代表。部分本来已经不再歌唱的侗族人也自觉接受了这一歌唱形式,开始将侗族大歌作为自己的民族文化符号,这为全体侗族人共同的族群认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为其传承打下了新的基础。

  但现在侗族的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正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不但面临着市场经济和外来文化的冲击,其赖以生存的族群结构、经济基础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那种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的“世外桃源”早已随风而逝,许多的侗族人离开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的土地,外出打工、经商、求学,侗族大歌流行的区域有萎缩的趋势,参加侗族大歌演唱的青年人越来越少。正如贵州省侗学会会长杨序顺所说:“许多著名侗族大歌的歌师、歌手均已年过古稀,侗乡歌会一年不如一年热闹……”

  传承是活态保护民间文化的核心任务。传统的中国民歌有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和深厚的历史积淀,这一点使得传统民歌的功能已经大大超出了现代人对艺术功能之“审美与娱乐”的一般理解,具有了保护民族文化血脉的意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书编写指南》中提出了保护的理念:一是调动舆论,提高人们对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以及拯救和振兴此种遗产的必要性的认识;二是在全球范围内摸清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册,并采取司法和行政措施对其加以保护;三是推动艺术家和地方创作人员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定复兴工作。我国政府也制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保护的指导方针: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这些理念和方针政策也是侗族大歌传承过程中一直试图遵循的原则。

  如果只强调保护而不予以合理的开发,不注入更多时代的内涵,传统的民歌文化资源将会在当下语境下失去现实生命力,失去其存在的价值和保护的意义。当侗族大歌一类的民歌文化资源通过市场化的产业运作方式真正使当地群众受益,并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时,无论是政府还是当地的民众,都会自觉起来保护。有的人可能会担心,市场化运作将导致追求利润最大化,从而带来不必要的破坏。事实上,两者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很多国家和地区对文化遗产的理解,早已超越了被动消极的维护层面,在具有完善的法律体系、科学的管理制度和专业知识技能约束的前提下,完全可以通过对文化遗产的有效经营,将遗产的价值、功能、作用充分发挥出来,由此创造出经济财富,这也是民歌传承与保护的必然抉择。

  贵州省已经制定了《侗族大歌振兴计划》,将建立100个侗族大歌传承基地、培养100个侗族大歌重点传承人写入了计划中;在侗族大歌的核心保护区贵州的黎平、从江和榕江三县,还出台了侗族大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扶持办法。贵州省级财政从2014年至2019年,每年也将拿出1000万元扶持侗族大歌……但民歌的传承与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目前侗族大歌在保护中发展的道路依然漫长,我们需要更好地培植它生长的土壤,让那寄托了人类美好理想的旋律传之久远。


  《 人民日报 》( 2016年11月03日 24 版)
(责编:史雅乔、李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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