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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公布危险驾驶罪十起典型案例

2016年12月13日08:18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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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12月12日电  (记者张洋)自2015年11月《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办理“两超一危”危险驾驶案件839起。近日,公安部交管局从中选取了10起典型案件公布,希望广大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数起案例涉及客车超员、货车超载等问题。其中,2016年4月6日,杨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沿旧109国道由东向西行驶至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公乌素镇腾达饭店门前处,与前方由北向东倒车的赵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经查,杨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非法运输危险品碳化钙,车辆核定载质量12.355吨,实际载质量33.74吨,超载173%。杨某因危险驾驶罪被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 人民日报 》( 2016年12月13日 11 版)
(责编:史雅乔、李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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