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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兜底”扶贫 7成涉农县“对标”国家扶贫标准

晏国政
2016年12月16日11:02 |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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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太原12月16日电(记者晏国政)记者从山西省扶贫办了解到,今年以来,山西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开展社会保障兜底扶贫,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救助范围,并提高农村低保标准。按照年度任务目标要求,全省70%的涉农县农村低保标准已达到或超过国家扶贫标准。

  山西是全国脱贫攻坚重点省份之一,有50多万名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人口,需要通过社会政策支撑、社会保障兜底脱贫。

  位于燕山—太行山集中连片特困区内的山西省大同市灵丘县红石塄乡下北泉村,目前还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5户75人。村支书蔺新春说:“都是老弱病残等没有劳动能力的深度贫困人口。过去很长时间里,他们的脱贫问题让村里很头疼。”

  今年下半年以来,蔺新春悬着的心放了下来。他说,按照省里要求,全村剩余贫困户全部进入低保、五保政策救助范围。低保金每月增加到162元至241.5元,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五保金每年3800元,集中供养的每年5900多元。“如果再加上养老保险,村里的深度贫困户每人每年可支配收入要达到3000元以上,超过现在的贫困线,仅此一项就实现脱贫。”

  据山西省扶贫办介绍,这个省还通过降低大病报销起付线、扩大门诊费用报销范围、推行大病医疗保险、院校对口帮扶等社会政策支撑方式,对因病致贫、因学致贫等农村贫困人口进行帮扶。

(责编:史雅乔、李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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