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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銀環蛇被咬致腦死亡 責任到底在誰

2018年07月20日08:44 | 來源:中青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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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媒體報道,陝西省渭南市華州區21歲女孩小芳(化名)被自己網購的銀環蛇咬傷,她進行了包扎並貼上創可貼,之后感到身體不適才告訴家人,被送到醫院。后經相關專家多方評估,宣布小芳已腦死亡,建議家屬放棄治療回家。目前,小芳已被送回家。

  這則新聞一出,便在網上掀起一波討論熱潮:劇毒活蛇竟能在網上順利買賣,到底是女孩無知,還是是賣家惡意經營?是平台監管不力,還是快遞審核大意?

  女孩遭毒蛇咬傷 買賣雙方都應擔責

  除了認為銷售銀環蛇的商家存在違法行為之外,無論是法律業內人士還是普通網友,都認為小芳應該為自己的悲劇承擔絕大部分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根據媒體報道所述,北京市總工會公職律師馮開泰指出,銀環蛇賣家主要承擔出售野生動物的違法責任。這條銀環蛇是傷者本人花錢購買所得,本人的飼養行為與被咬傷之間存在直接的因果聯系,其本人應當對受傷承擔主要責任。

  北京市中鵬律師事務所律師丁凱通過其微博“皇城根下刀筆吏”表示:明知是毒蛇,自己要買,現在被咬傷死亡,隻能說,既憐之,又責之……這個事,歸根結底要怪這個女子自己,責任也應該自己承擔。

  許多網友對女孩的無知表示“不可思議”:“被毒蛇咬傷,自己隨隨便便用創可貼貼上就以為沒事了?心實在是太大了!”“養銀環蛇當寵物,這是對自己的生命和對別人生命的漠視。對生命漠視的人我覺得結局如何都得不到別人的惋惜!”

  蜘蛛蠍子等毒虫仍在交易

  小芳希望養條毒蛇作為寵物,在普通集市是根本不可能買到的,於是,無所不包的網銷平台就成了她的選擇。

  為什麼普通渠道買不到的東西,在網上卻往往可以買到?網銷平台有沒有監管,如果有,商家們又如何繞過監管?

  據有關網友反映,一直以來,購買各種爬虫、毒物並非難事,很多網銷平台上都有這些“商品”出售,其中不乏極度危險或極度瀕危物種。但網友同時也覺得,商家套路深,網銷平台上縱使有專職監管的人員,也很難從花樣百出的商品說明裡識破全部套路。

  一位曾在某平台任職審核員的網友小艾(化名)認為,每個人的知識水平都有局限,面對海量的商品信息,哪些商品可能有害,害處到底多大,確實可能缺乏正確的認識。小艾表示,從新聞裡看到小芳的悲劇,“感到很痛心,但我覺得要做到網購平台上的商品完全合規,也是很難的吧!”

  記者根據熱心網友提供的線索搜索了幾家網銷平台后,發現活體蛇銷售確實已經銷聲匿跡,然而在搜索過程中,卻仍舊發現了一些模棱兩可、欲蓋彌彰的“商家公告”,比如一個原本銷售活體蛇以及蛇周邊用品的商家就公告稱:如果想購買合法爬寵,請旺旺直接聯系掌櫃。據了解,一些銷售不法產品的網商,通常會誘導消費者使用QQ、電話、微信等其他聯系方式,逃避平台監管。

  記者在網銷平台上發現,雖然活體蛇(包括有毒蛇、無毒蛇)都暫時撤掉了商品頁,但蜘蛛、蠍子等毒虫仍在交易,其中不乏保護物種和有毒物種,比如一家店面裡就有銷售藍寶石華麗雨林蜘蛛。

  藍寶石華麗雨林蜘蛛是一種生活在東南印度和斯裡蘭卡的樹棲捕鳥蛛,具有著獨特的藍白色花紋。該物種已被國際自然保護聯盟列入《世界自然保護聯盟瀕危物種紅色名錄》,且其瀕危等級為“極度瀕危”,並且具有捕鳥蛛中最強烈的毒性,可造成人體傷口處火燒般的劇痛、全身肌肉疼痛抽搐、胸口疼痛、心悸、喘不上氣、昏厥等。

  寄活體動物屬違法

  我國是網購大國,根據數據統計,2017年我國快遞業務量突破400億件,連續四年穩居世界第一。然而龐大的業務量背后,安全監管問題卻一直存在,且難以破題。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實施細則》(以下簡稱《郵政法實施細則》)第33條規定,禁止寄遞或者在郵件內夾帶各種活的動物,各個快遞公司也都明文規定收寄快件時快遞員應盡檢驗之責。然而在現實生活中,網購和郵寄活物的交易並不少見,小到觀賞魚、荷蘭鼠,大到貓狗、蜥蜴,往往是想寄就寄,難度系數並不高。

  由於快遞的快捷方便,對於其背后存在的風險,人們也就不是那麼在意。

  網友易辯法援茹媛媛說:“今天我下班的時候,路過門崗,看到了門崗室裡成堆的快遞箱。忽然腦子裡閃過一個念頭,要是快遞裡有毒蛇怎麼辦,一旦蛇跑出,就可能會有不特定的人遭遇生命危險。這種行為,難道不會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北京市中鵬律師事務所律師丁凱在解讀《郵政法實施細則》時指出:“《郵政法實施細則》禁止郵寄各種活的動物。因此,郵寄活體毒蛇,確實違反該條規定,但是在細則罰則部分,對於違反該條規定后,應承擔什麼樣的后果,並沒有明確規定。其實,沒有處罰規定,也可以理解,因為《郵政法實施細則》是一部行政法規,是給郵政企業授權的,而不是來約束郵政企業的。換句話說,前面規定的禁止郵寄活體動物,針對的是寄件人,不是郵政企業。寄件人在郵寄時,不得郵寄活體動物,郵政企業發現寄件人郵寄活體動物時,有權拒絕寄送,而不是說郵政企業有義務去核查每一件包裹。否則,寄東西就亂套了,郵局也沒法干了。”

  網友嘉善老顧沉痛表示:“買賣國家保護動物,本身都是違法的。作為買家付出了生命的代價,誰負責已經不重要了。”面對年輕生命的凋零,一切追問都顯得太遲。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 齊琪 來源:中國青年報

(責編:初梓瑞、賀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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