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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義烏:取消“雞肋証明”方便群眾

2018年09月12日08:18 | 來源:中青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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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過去,在校大學生在浙江省義烏市申請小額擔保貸款,需要提供其所在高校開具的在校情況証明,現在可用學生証代替在校証明,比以前方便多了。

  截至今年7月底,義烏市已分4批公布取消市內270項証明材料,在國內率先實現市域內無需証明的改革,徹底摒棄以往“多一份証明就多一份保險”的“避責思維”。

  義烏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陳小忠近日說,該市向煩擾群眾的各類証明“開刀”,建設“無証明”信用城市,即該市所有政府機關、公共民生服務機構以及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在辦事過程中,不得要求群眾和企業提供任何形式的証明材料,全面消除群眾辦事的各種堵點、痛點。

  據義烏市政府有關負責人介紹,2017年該市群眾和企業辦事提交的証明材料有44.5萬件。其中,涉及政府機關和公共民生服務機構244項、辦件量26.9萬件,金融系統26項、辦件量17.6萬件。

  陳小忠說,在改革前,從“思想品德証明”到“未就業証明”,很多証明不能真正起到証明作用,而是蓋了紅色印章,出現問題后就可以規避風險,大大增加了基層人員的工作量,也滋長了部門脫離群眾的官僚作風。取消証明的痛點在於部門不擔當,難點在於信用體系不完善,堵點在於數據信息沒有打通。

  義烏從去年年底就開始謀劃和部署此項改革,讓群眾和企業不再為開証明“跑斷腿”。

  該市對証明材料進行了界定,即群眾或市場主體未持有、由第三方權威機構開具、針對特定事項具有舉証意義的蓋章類材料。不包括:身份証、學生証、營業執照等各類証照﹔申請補助審批表、施工審批表等審核材料﹔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文書,如公証書等﹔當事人在訴訟中為了舉証主動提供的証據材料和訴訟証據。

  在義烏,市內沒有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的証明材料,已被要求一律取消,如能夠通過申請人現有証件、憑証辦理的,一律取消﹔能通過申請人書面承諾等信用管理手段解決的証明材料,一律取消﹔能通過部門間會商核查或實地調查核實的証明材料,一律取消﹔能通過義烏大數據信息平台實現數據信息互聯共享的証明材料,一律取消。不過,對群眾需要向義烏市外相關單位提供的証明材料暫時保留。

  義烏市根據“成熟一批、公布一批”的原則,分批對外公布取消的証明清單。該市最先“砍”掉的是很多“雞肋”“奇葩”類証明材料,用簽署個人承諾書的方式取消“個人承諾”類証明,數管中心開發証明材料核查功能后取消“部門核查”類証明,最后“啃”下的是金融系統所需的証明。

  “改革要有決心,也要有方式方法。”陳小忠說,為避免証明取消后群眾辦事不便利或者出現服務、監管跟不上的情況,每批取消証明材料清單公布前,相關單位都要完成風險評估和試單確認工作。該市金融系統在刪減証明過程中,金融辦、數管中心、銀行保險機構等多次會商,討論數據開放、數據安全等問題,推動數據共享平台向68家銀行保險機構延伸,在第四批公布取消26項金融系統証明。

  目前,該市成立數管中心已歸集全市288個信息項數據,總計3億多條,實現了營業執照登記、人口基本信息、婚姻登記、不動產登記等數據共享。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 李劍平 來源:中國青年報

(責編:初梓瑞、賀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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