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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今年3次預警

2018年11月02日08:36 | 來源:中青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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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著廣大高校應屆畢業生進入求職應聘的繁忙時期,教育部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於10月23日發布2018年第6號預警,提醒廣大學生“培訓貸”裡有陷阱。據了解,這是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今年發布的第三個“校園貸”及其相關變種貸的預警。

  今年4月25日,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發布2018年第2號預警:提醒廣大學生遠離不良校園貸。今年6月25日,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再次拉響警笛,發布2018年第3號預警,警示大學生,“回租貸”中有陷阱,廣大學子請小心。

  在預警中,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表示,隨著金融監管等多部門重拳出擊,不良“校園貸”問題得到有效遏制。但據媒體報道,為逃避制度監管,部分網絡借貸平台“換穿馬甲”,將“現金貸”業務變身為“回租貸”,名為租賃,實為借貸,並將對象瞄准在校大學生,嚴重威脅到學生權益,形成校園安全隱患。

  近段時間,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持續關注並報道了一系列“培訓貸”套路大學生的案件。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總結了這類案件的大致套路:一些不法培訓機構利用學生急於找到工作的不安心理,表面上為學生設計各種培訓計劃,作出提供兼職、實習、內推就業等虛假許諾,鼓吹接受“培訓”后直接安排就業等,實際上在培訓協議中嵌入貸款合同,但並未提供實質性的培訓內容,使許多學生在不清楚合同內容的情況下背上了高利貸,卷入“培訓貸”的層層陷阱。

  記者在採訪中發現,陷入“培訓貸”連環坑的大學生,往往自身存在法律意識淡薄、輕信熟人、缺乏辨別是非的能力等問題。有的學生為了輕鬆掙錢,很隨意地就交出自己的身份証、手機號碼甚至家庭地址等信息,讓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機,輕而易舉地取得大量大學生的個人信息,再到各個網貸平台騙取貸款。

  讓辦案人員感到頭疼的一個事實是,這些案件中,大學生幾乎都在合同上簽上了自己的名字。很多人在“不予退款”的條款后,還一字一句親手抄了一遍,以示確認。盡管事后,大學生們普遍反映,自己當時是迫於無奈,“被對方忽悠了”,或是“他們軟磨硬泡非讓我簽”,但一旦在合同上簽下自己的名字,合同就具備了法律效力,這也是導致受害大學生維權難的最重要症結所在。

  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些案例中,少數大學生也有從犯的嫌疑。他們明明知曉對方是用自己的信息再去編造假信息,偽造出刷課或購買商品等假象,騙取各網貸平台的貸款。但為了賺取幾百元報酬,大學生也參與其中,按照不法分子的指示白紙黑字抄下假的身份信息,或是錄下自稱有獨立經濟來源、有能力還款等內容的視頻。還有的大學生,得知自己被“忽悠”后,為了彌補自己的損失,又去拉更多的同學入坑,自己從中賺取了一定的提成。從某種程度上說,這些行為都在助長不法分子繼續行騙,而原本是受害者的大學生,到后面也成了幫凶。

  針對這些情況,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特別向學生發出預警,遇到類似情形,首先要明確的是,“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不付出任何成本就能得到好處的背后,一定隱藏著陷阱,大學生關鍵還是要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第一,要通過正規渠道找工作、兼職或實習。廣大學生在求職應聘等關鍵時期要保持頭腦清醒,不輕信天花亂墜的宣傳,細心識別不法機構精心設置的誘餌。要通過學校等正規渠道尋找實習兼職或求職機會,對社會培訓機構的資質和培訓內容要進行深入了解和確認,不要“有病亂投醫”,被不法機構和人員“忽悠”了。

  第二,簽訂相關合同時要提高警惕。廣大學生在日常生活中,特別是在簽訂相關合同時,要仔細閱讀相關條款內容,弄清楚實際資費標准。不要盲目信任“熟人”、不要隨意出借自己的身份証件、不要在未“吃透”合同條款的情況下輕易簽字。簽字畫押就意味著要負責任,負不起責任就別簽字,千萬不要干自己請客卻讓家長埋單的事。要多了解熟悉金融常識,遇到不清楚的問題時,多咨詢請教老師、家長和學長,謹慎一點沒壞處,多長一雙眼睛沒壞處,提高自己對“培訓貸”及其隱身產品的甄別和抵制能力。

  第三,學會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新時代的大學生要自覺加強法律法規知識學習,提高自己的風險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做個知法、守法的現代人、理性人。要明晰個人經濟活動中的法律關系和法律后果,注意留存相關憑據,當合法權益遭受損害時,第一時間報警,學會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鄭重提醒廣大大學生工作者和資助工作者,在保護學生隱私的前提下,密切關注在校學生的大額經濟支出,及時向學生尤其是應屆畢業生宣講不良“校園貸”及其各類變種的危害,避免學生落入陷阱而不能自拔,避免小問題釀成大問題。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 胡春艷 來源:中國青年報

(責編:初梓瑞、賀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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