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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門出台意見多舉措減輕貧困人員負擔

完善社會保險 助力精准脫貧

2017年08月11日09:14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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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北京8月10日電 (記者李麗輝)近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聯合發文,就做好社會保險扶貧工作提出意見。

  意見明確,社會保險扶貧的目標任務是,完善並落實社會保險扶貧政策,支持幫助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等困難群體(以下簡稱貧困人員)及其他社會成員參加社會保險,基本實現法定人員全覆蓋,逐步提高社會保險待遇水平,助力參保貧困人員精准脫貧,同時避免其他參保人員因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等原因陷入貧困,為打贏脫貧攻堅戰貢獻力量。

  意見提出多項措施減輕貧困人員負擔。

  對建檔立卡未標注脫貧的貧困人口、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等困難群體,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地方人民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准養老保險費,並在提高最低繳費檔次時,對其保留現行最低繳費檔次。對貧困人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部分由財政給予補貼。

  鞏固完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對貧困人員通過降低起付線、提高報銷比例和封頂線等傾斜性政策,實行精准支付。對貧困人員中已核准的因病致貧返貧患者,通過加強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的有效銜接,實施綜合保障,提高其醫保受益水平。對其他罹患重特大疾病陷入貧困的患者,可採取綜合保障措施。

  根據經濟發展和居民收入水平增長情況,適時適度逐步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最低繳費標准和基礎養老金標准。強化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約束機制,完善繳費補貼政策,引導城鄉居民主動參保繳費。

  加強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與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等社會救助制度的統籌銜接,“十三五”期間,在認定農村低保和扶貧對象時,中央確定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暫不計入家庭收入。

(責編:初梓瑞、李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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