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慈善在法治的陽光下溫暖人心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聽取全國人大常委會
10月15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聽取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於檢查《慈善法》實施情況的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報告顯示,今年8月至9月,執法檢查組分3個小組,赴寧夏、浙江、遼寧、山西、陝西等5個省(區)開展檢查,委托北京、黑龍江、安徽、湖南、廣東、四川、雲南7個省(市)人大常委會進行自查,共邀請45名全國人大代表參加實地檢查,以視頻方式聽取16位提出相關議案建議的全國人大代表意見。
執法檢查組針對《慈善法》制定以來慈善理論和實踐快速發展的現實,加強第三方評估和統計分析,委托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和中華慈善總會主辦的《慈善公益報》,對全媒體平台5039個用戶和慈善會系統進行民意調查;開設專門微信公眾號,征集社會各界意見建議6375條。
人人行善的社會氛圍正在形成
報告指出,《慈善法》制定后,中央和地方共出台400余份配套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基本涵蓋了慈善組織認定登記、公開募捐、慈善信托、活動支出、信用管理、志願服務、信息公開和財產保值增值等主要環節。
報告指出,隨著法律實施,全國涌現出一批慈善城市、品牌項目、優秀集體和先進個人,發揮了示范引領作用。調查顯示,87%的受訪者為公益慈善事業捐獻過現金或者實物,人人行善的社會氛圍正在形成。
報告顯示,截至2020年6月30日,全國共登記認定慈善組織7169個。互聯網公開募捐信息平台數據顯示,2019年全國共有108.76億人次點擊、關注和參與互聯網慈善活動。同時,慈善服務迅速發展,截至2020年6月30日,全國注冊志願者超過1.72億人,發布志願服務項目超過390萬個,記錄志願服務時間超過21.9億小時。
報告顯示,慈善活動正逐步規范,2016年以來,各級民政部門對3041家慈善組織開展了抽查、審計等日常監管工作累計15480次;對279家慈善組織進行了執法監督,立案154家,行政處罰105家,重點加強募捐監管、查處違法案件,慈善監管體系初步形成。
此外,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重大突發事件中,慈善功能也得到了有效發揮。報告顯示,截至6月底,全國各級慈善組織共接受社會各界抗疫捐款396.27億元,抗疫急需物資10.9億件,捐贈款物(含物資折價)接近各級財政抗疫總投入資金的四分之一。
《慈善法》實施存在的問題和面臨的挑戰
同時,報告指出了《慈善法》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面臨的挑戰。如慈善組織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在涉及慈善組織公信力方面,報告強調,慈善公信力直接影響市場主體和人民群眾的參與積極性。《慈善法》制定后,失信失序事件有所減少,但社會各界對慈善的信心仍處於低位。調查顯示,當前慈善行業公信力一般。2018年和2019年,慈善捐贈總量停滯不前,慈善組織公信力偏弱是其中重要因素之一。在慈善組織結構方面,報告指出,不同規模、不同類型的慈善組織還沒有完全形成梯次分工、協調合作的格局。
報告還稱,當前存在監管不足與監管過度並存的問題。一方面,實際運行中,省級慈善監管和執法工作機構平均不到4人,有些地市級、縣級甚至沒有專人負責,無法達到法律要求。部分基層主管部門行政監督不到位。另一方面,存在著要求偏多,指導服務不夠的現象。
針對存在的問題,報告提出以法治方式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的建議,包括推動法律普及宣傳、推動法律制度落到實處、推動法律法規修改完善等。報告要求,打造一批具有良好社會聲望、較強專業能力、完善治理結構、合理梯次分工的現代慈善組織。完善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社會監督機制和信用制度,將捐贈行為納入法人單位、社會公民征信體系。嚴格落實對欺詐、騙捐、侵佔慈善財產等行為的處罰,保護捐贈人的合法權益。
報告強調,要盡快完善配套法規政策,適時修改《慈善法》。進一步明確慈善工作部門協調機制。增加網絡慈善專章,系統規范網絡慈善的定義邊界、募捐辦法、法律責任,明確個人求助的條件和義務,加強平台責任、審查甄別、信息公開、風險提示和責任追溯。結合《突發事件應對法》修改、健全慈善應急機制,明確將社會力量納入各類應急預案,明確參與突發事件應對的法律地位、法律責任、法律保障。完善慈善組織登記和認定制度,建立動態認定和退出機制。明確公開募捐資格的取消、退出情形和程序。合理調整慈善組織支出標准和管理費用等。注重與《公益事業捐贈法》《紅十字會法》,以及相關行政法規的協調,通過完善法律法規,為新時代慈善事業健康有序發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記者 李濟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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