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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每一笔善款花费在阳光下

2018年05月16日08:58 | 来源:慈善公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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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以来,济南慈善总会着力打造“透明慈善”“阳光慈善”,他们在借鉴国内外“慈善透明化”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慈善透明模式,努力做到“做实事、出实招、求实效”。 成立了由市纪检委、党的十八大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受赠代表、捐赠代表组成的济南慈善总会监事会,对总会的日常工作及项目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推动、指导全市的慈善工作。

   7年来,监事会组成人员对2011年以来济南慈善总会实施的10多个慈善项目和多项救助活动进行督导检查。推动了慈善工作更加公开透明,使每笔捐赠都体现捐赠者意愿,用到最需要的地方,帮助最需要的人。

   三位一体让“外人”监督慈善

   对于慈善来说,公开透明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济南慈善总会自1997年4月成立以来,定期向社会公布募捐和救助信息,不断完善外部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审计、民政、财政等部门监督、检查,总会每年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总会全年财务工作进行一次审计,每年接受一次济南市审计局审计,并将审计报告向社会公布。

   “所有的善款都来之不易,他们中有些是企业的纯利润,有些是职工一天的工资,可以说都包含了各界人士的辛勤汗水,作为接收爱心捐赠的慈善机构,我们更应该管好用好”济南慈善总会会长张泽说,“我们已经建立信息披露机制 ,整个过程做到六公开:公开捐赠数目、公开捐赠细项、公开捐赠对象(在受益人同意的情况下)、公开救助过程、公开救助金额、公开救助结果,让捐赠者与社会各界都享有对慈善捐款受用情况的知情权,完全透明化。”

   近年来,社会大众对中国公益慈善组织的信息透明要求前所未有高涨。真正做慈善的人,捐献的是金钱,奉献出的是爱心和热情,他们希望自己的爱心可以真正帮助需要关爱的人,所以社会大众都要求对善款和慈善组织有知情权、问责权,对慈善组织信息公开透明的要求也就越来越高。为此,济南慈善总会为提升慈善公信力,实行三位一体的监管模式:即政府监督,独立的第三方评估,媒体公众监督与评估,这三方面共同监管模式。

   2011年,济南慈善总会会长张泽建设性提出成立社会监督委员会,经济南慈善总会研究决定,于2011年8月24日正式成立济南慈善总会社会监督委员会,聘请原市人大、政协、纪检领导、济南时报总编、市人大代表、区人大代表及捐赠者身份的七名同志为社会监督委员会委员。监督慈善的募捐,监督慈善的救助,监督慈善工作的运行,监督项目的实施、评估和反馈,形成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媒体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机制。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济南慈善总会自律公约》。意在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建立和完善慈善监事会、专家评估制度、建立和完善慈善内部管理制度;务使慈善事业坚持公平、正义、阳光、透明。

   社会监督委员会自成立以来,监事们认真听取慈善项目的运行报告,详细查看每一位受助者的救助申请表、贫困证明、病历、救助金签收单等档案材料,逐一审查项目资金账目票据,并亲切探望项目受助对象 。济南慈善总会监事会的成立,标志着济南慈善总会长期以来推行的“透明慈善”迈上了一个新的高度,让社会各界真正地参与到慈善组织的运营中来,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慈善工作中具有广泛的指导意义。对济南慈善总会的日常工作和项目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形成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媒体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机制。

   把“不规范行为”关在笼子里

   济南慈善总会决定,2011年,将健全完善慈善机构的外部监督制度,在慈善机构内部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机制,建立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他们制定《济南慈善总会监事委员会工作暂行办法》,依据有关规定,参加列席慈善总会会长会议、专项会议和慈善工作有关会议。特别是参加总会重大活动和定向性救助,应急性援助的集体研究,及时了解慈善总会工作的总体部署、分阶段工作计划及具体活动安排,建立监事会监事询问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并结合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增强慈善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同时,他们还协助完善了各项《济南慈善总会自律公约》《济南慈善总会资金管理制度》《济南慈善总会捐赠物品管理制度》《济南慈善总会资产管理制度》《济南慈善总会单位冠名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济南慈善总会个人冠名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济南慈善总会“微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细化监督内容,通过各种方式及时公布相关信息,使资金、物品来源、去向清晰明了,有据可查,有制度可依。确保慈善资金每一笔都花到点子上,花到应该花的地方。

(责编:余璐、贺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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