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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兒童收養政策不斷完善

陳勁鬆
2019年02月13日07:59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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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中國兒童收養政策不斷完善

民政部日前召開新聞發布會,民政部社會事務司負責人介紹了兒童收養工作情況,目前國內收養呈現新趨勢,在涉外收養方面我國採取了一系列措施。

堅持國內收養優先

近年來,民政部堅持兒童利益最大化理念,以規范收養登記辦理為主線,不斷推進收養管理政策完善,先后對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社會散居孤兒、長期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打拐解救兒童收養進行了規范,暢通其收養渠道,為這些兒童經由收養回歸家庭提供了政策保障。民政部社會事務司司長王金華介紹。

據統計,2014年至2018年5年間,全國共辦理收養登記97819例。其中,中國公民收養85581例,佔全部收養登記的87.5%﹔外國人收養12238例,佔全部收養登記的12.5%,其中外國人收養殘疾兒童11468名,佔涉外收養的95%,其他5%多為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國內無法實現收養需求的大齡兒童。這表明中國堅持國內收養優先的堅定立場。

國內收養呈新趨勢

王金華說,從近10年來的數據變化來看,收養登記總體呈下降趨勢。2009年全國辦理收養登記44260例,2018年全國辦理收養登記15143例,僅佔2009年辦理收養登記量的34%。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穩定發展,二孩政策的調整,現在遺棄兒童這種現象越來越少,同時隨著我們社會保障制度特別是民生保障制度,兜底保障相關政策的出台,家庭送養意願在降低。

王金華表示,國內收養正呈現新的趨勢。現在越來越多的國內家庭開始收養輕度殘疾兒童或病愈康復的孤棄兒童,讓這些兒童盡早回歸家庭。過去,國內很多家庭隻收養健康的兒童,而且是低齡兒童,這跟中國傳統習慣有關。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國內很多家庭的觀念也在變化,希望更多的孤棄兒童特別是福利院的康復手術之后的病殘兒童能夠盡早回歸家庭。

涉外收養採取新措施

中國收養工作始終嚴格堅持先國內后國外,隻有在難以實現國內收養的情況下,才考慮對兒童進行涉外收養。社會事務司副司長倪春霞說。

近年來,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健康低齡兒童基本上都為國內家庭所收養。以2018年為例,全國被收養兒童15143人,其中被中國公民收養13506人,佔被收養兒童總數的89.2%﹔被外國人收養1637人,佔被收養兒童總數的10.8%,其中病殘兒童1565名,達97.1%,另外72名為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國內無法實現收養的大齡等特需兒童。涉外收養作為國內收養的有益補充,在幫助殘疾兒童重獲父母的溫暖,保障殘疾兒童回歸家庭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為更好保障被國外家庭收養兒童權益,中國在涉外收養方面採取了一系列措施,進一步強化對兒童福利機構報送的擬涉外送養兒童材料和國外收養組織報送的收養家庭資料的審核,將國外家庭收養后評估報告從兩年提交三次調整到五年提交六次,對涉外送養兒童成長情況進行跟蹤了解。從收養后跟蹤和反饋的情況看,在外國養父母悉心照料下,絕大多數被收養兒童都能很快適應新的生活環境,為他們茁壯成長和走向社會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進一步規范尋根回訪

倪春霞說,隨著被外國家庭收養兒童年齡的增長,越來越多的被收養兒童及其家庭希望來華,到被收養兒童曾生活過的兒童福利機構尋根回訪。2011年至2018年8年間,民政部通過福彩公益金項目累計安排1700余萬元,資助了2400多名中國涉外送養兒童來華尋根,使被收養兒童了解中國、感受中國改革開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加深他們對祖國的認同和熱愛。

2018年底,民政部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外國收養家庭到兒童福利機構尋根回訪接待工作的通知》,並於今年1月1日開始施行。《通知》放寬了可接受回訪接待申請的權限。省級民政部門可以直接接受被收養兒童及外國收養人、尋根回訪組織機構提出的回訪接待申請,也可以明確由市級民政部門直接接受回訪接待申請。

《 人民日報海外版 》( 2019年02月13日 第 02 版)

(責編:王紹紹、賀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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