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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試點城市2021年將實行按病種付費

2019年06月13日08:12 | 來源:慈善公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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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快推動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付費國家試點工作,近日,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聯合印發《關於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國家試點城市名單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確定北京、天津、上海等全國30個城市為國家試點城市。這意味著,這30個試點城市在2021年,醫保支付方式將由“按項目付費”轉變至“按病種付費”,隨后將在全國更大范圍內試點。

  按病種付費,通俗地說就是“打包付費”,看好一個疾病共花費多少錢。事實上,去年11月,河南已在全國率先實施結核病按病種付費,並納入河南省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障范圍,初治結核病患者每年門診可報5000元、住院可報8000元。

  DRG付費是一項系統性工程,《通知》要求各試點城市及所在省份要切實加強領導,建立健全推動DRG付費國家試點的工作機制。各試點城市要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由醫保、財政、衛生健康、中醫藥管理等部門組成的試點領導機構。

  各試點城市及所在省份將按照“頂層設計、模擬測試、實際付費”三步走的思路,確保完成各階段的工作任務,確保2020年模擬運行,2021年啟動實際付費。

  《通知》要求各試點城市要在統一使用國家制定的疾病診斷、手術操作、藥品、醫用耗材和醫療服務項目編碼的基礎上,根據DRG付費的要求,完善醫保付費信息系統,處理好與試點醫療機構的數據接口,確保試點醫療機構與醫保支付系統的順暢對接。

  在加強對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方面,要求指導參與DRG試點的醫療機構完善內部醫療管理制度,強化醫療行為、病案編碼、服務質量等方面的監管,健全以保証質量、控制成本、規范診療、提高醫務人員積極性為核心的管理機制,充分發揮醫保支付的激勵約束作用。

  這種由事后醫保報銷到預付制的轉變,或將促使醫院更關注成本。因為一個病種付固定的一筆錢,醫院會慎重考慮患者年齡、輕重、有沒有合並症等,有些可做可不做的檢查,可能就不做了。

  各試點城市在開展DRG試點的同時,還進一步完善醫保總額預算管理制度,對不能採用DRG結算的病例,依據大數據的按病種付費、按床日付費和按人頭付費工作,建立多元復合醫保支付體系。

  據《慈善公益報》記者了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2017年公布的推薦目錄中共計130個病種,包括急性心肌梗死、白內障、肺結核、帶狀疱疹、食管惡性腫瘤等,其中絕大多數都是針對需要手術治療的疾病,僅有少數為非手術治療,如兒童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在實行按病種付費后,或將促進我國診療規范化、提升醫療效率。(記者 王希文)

(責編:初梓瑞、杜燕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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