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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學生欺凌暴力 建設陽光安全校園

鐘偉
2019年08月28日08:36 | 來源:慈善公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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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季開學將至,為做好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防治工作,切實保障學生安全,維護校園安寧,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特發布2019年第5號預警,提醒地方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學校、家長要嚴格落實學生欺凌防治工作要求,群策群力,切實把校園建設成最陽光、最安全的地方。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完善協調機制。各地要組織協調有關部門、群團組織,建立健全防治學生欺凌工作協調機制,明確任務分工,強化工作職責,完善防治辦法,加強考核檢查,做好輿情引導,形成政府統一領導、相關部門齊抓共管、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工作合力,統籌推進學生欺凌和暴力防治工作。

  做好隱患排查。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強化校園及周邊綜合治理,做好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督促學校嚴格日常管理,積極有效預防欺凌和暴力事件發生。要密切警校合作和家校溝通,認真排查可能導致欺凌和暴力事件發生的苗頭隱患,加強欺凌事件易發現場監管,及時進行干預處置。

  開展專題教育。中小學校要結合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和思想實際,深入開展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強化學生校規校紀教育,引導學生養成良好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要通過課堂教學、專題講座、班團隊會、主題活動、編發手冊、參觀實踐等多種形式,開展預防學生欺凌和暴力專題教育,增強學生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做好預防處置。教師要加強師生聯系,密切家校溝通,及時掌握學生思想情緒和同學關系狀況,對發現的欺凌和暴力事件線索和苗頭要認真核實、准確研判,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控制。一旦發現學生遭受欺凌和暴力,要第一時間向學校報告,並及時通知家長,配合有關部門和學校妥善做好處置工作。

  落實家長責任。學生家長要掌握科學家庭教育理念,注重家風建設,重視與孩子相處交流,注意以身作則,教育孩子養成健全人格和積極心理品質。要引導孩子認識欺凌和暴力危害性,了解防治知識,增強自護意識,提高防治能力。要增強法治意識,配合有關部門和學校依法依規做好欺凌和暴力事件防治、處置工作。

(責編:初梓瑞、杜燕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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