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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願服務應成為共同的社會責任

2016年12月13日08: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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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上午,以“志願服務與社會共享”為主題的“2016年上海志願服務論壇”在上海大學召開。與會者圍繞志願服務與社會共享的主題展開了熱烈的討論。潘敏在主題報告中提出, 志願服務為促進社會共享提供高尚、快樂的生活方式﹔同時,社會共享理念為志願服務健康持續發展注入價值內涵和精神動力。(12月8日中國文明網)

在聯合國志願人員組織章程中,志願精神被表述為:“是一種在自願的,不計報酬或收人的條件下參與推動人類發展、促進社會進步和完善社區工作的精神”,它是“公眾參與社會生活的一種重要的方式”,是“個人對生命價值、社會、人類和人生觀的一種積極態度”。作為中國志願精神,是將中華民族傳統美德、時代精神和人類共同文明有機結合,主要體現了“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精神,一方面是對中華民族團結友愛、助人為樂、見義勇為、尊老愛幼等傳統美德的繼承和光大﹔另一方面是社會主義時代精神的弘揚和“雷鋒精神”在新時期的體現。而不管怎麼講,志願精神所展現了一種強烈的社會責任。

參與志願服務有助於增強社會責任感。志願者行動是適應時代和社會需要的,它有利於弘揚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樹立時代新風。有人說,不管是年青人還是上了年紀的人,主動參與志願服務,將個人的光和熱給社會做付出,不僅體現了社會良知,公共道德的遵守,更是體現了一個人與生俱來的社會生活相融合。人不可能排除於社會而存在,人不可能永遠是一個人終老,必須與社會形態結為一體,隻有積極參與志願服務,敢於付出、勇於付出、真情付出,才能獲取社會的良好回報。因此,參加志願服務,就是履行了社會責任。

無私奉獻體現了志願服務的社會化功能。每個人都生活在社會中,人的社會包括對社會的索取和貢獻,人們不可能只是一味的索取,任何一個有良知的人都應該回饋社會,有所貢獻,盡一份責任。而志願精神所強調的正是無私奉獻,奉獻精神是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的基本精神,是中華民族時代發展、錘煉而造就的民俗意識,正因為無數的志願者把奉獻精神作為共同的價值取向、追求目標,才形成了積極進取的志願團隊,滿懷熱情投入到志願服務中去。如國家發生重在災害、組織國際化大型活動,廣大志願者都出現在第一線,為最需要服務的人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務,將個人的服務本能發揮到極致,這就是在履行著社會責任。隻有“我為人人”,才能實現“人人為我”,這種無私的精神才是構建社會和諧的強大力量。

我國正處於深化改革的關鍵時期,需要每個人都要參與其中,都要投入到建設家園、建設國家、建設民族的行列當中,這是推動社會向前發展的強大責任。特別是我們每個人,都要通過參與力所能及的志願服務,主動承擔起一些社會責任。這既是為黨為國分憂,也是將個人的光和熱積極是綻放,將個人的溫暖給社會帶來一點點的溫度,這樣的傳導作用必能在推動社會有溫度上向前邁進。諸如,在志願服務中對遭遇困難的人提供無償幫助,對有重大疾病人人伸出援助之手,看到社會不文明現象敢於糾正,對小偷小摸等行為敢於制止,等等。這些都是我們的責任,也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美德。唯有以強烈的社會責任感,積極參與志願服務,勇於承擔社會責任和歷史使命,才能把國家建設的更加富強、民主文明。

大力弘揚志願精神,承擔起推動社會和諧發展的責任,就要通過加強體制機制建設,號召更多的人,尤其是年輕人,加入到志願者的隊伍中來。在服務社會的行動中,增強社會責任感,完善自我,不斷深入社會、了解國情,在奉獻社會中增長才干,真正為祖國建設奉獻出強大的青春力量!(林志干)

(責編:史雅喬、李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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