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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童工电梯口打闹摔成九级伤残

王纳

2015年01月27日08:44  来源:广州日报  手机看新闻

  法院认为当事人获得赔偿 应通过劳动争议途径提起诉讼

  文/广州日报记者王纳 通讯员吕静

  寒假马上开始了,每年总有一些贫困家庭的孩子利用假期来深打工补贴家用、挣点学费。去年1月,深圳就曾查处两公司非法使用童工十余人,童工遭查处后拒绝被遣返。一方面,孩子们希望能打工赚钱,但另一方面,过早打工又会对他们弱小的身体造成难以磨灭的伤害。记者了解到,去年宝安法院就审理了多起违法使用童工引起劳务纠纷案件。又到寒假,让我们关注一下童工问题。法律上仅对使用童工有禁止性规定,却缺少后续对童工的配套救济措施,也许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昨日,记者从宝安法院了解到,该院近期审理了几宗违法使用童工引起劳务纠纷案,其中有一名童工摔成伤残只好跟用工单位打官司索赔。

  打工三月摔成九级伤残

  1996年出生的小谢是江西吉安人,2012年3月开始,小谢在宝安西乡一家工厂做包装工,2012年6月3日是星期日,工厂安排小谢加班至晚上9时多才下班。小谢下班打完考勤卡,和同事在等电梯,他跳起来用双脚踢向同事,但同事躲避开了,而小谢则失去平衡摔倒在地,造成损伤,前后两次住院,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伤残九级。去年年初,小谢把当初打工的工厂告上法庭,索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各种费用合计13万元。

  该工厂的代理人在法庭上辩称,小谢受伤完全是其自身原因导致的,工厂没有过错,无需对其承担任何责任。

  法院认为小谢可以获得赔偿,但应通过劳动争议的途径提起诉讼。

  呼吁社会重视童工问题

  宝安法院的办案法官告诉记者,出现违法使用童工的现象主要原因如下:一是相关机关监督不力,没有及时发现违法使用童工的现象并予以纠正和处罚;二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监护不力,没有尽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职责;三是用人单位法律意识淡薄,不清楚违法使用童工的严重后果。

  宝安法院发出司法建议,认为违法使用童工引起劳务纠纷案件严重危害了未成年人健康,亟待引起社会重视。

(责编:初梓瑞、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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