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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被救孩子撒谎”见证见义勇为现实之困

2015年03月05日09:26  来源:检察日报  手机看新闻

  近日,“一大学生为救落水儿童溺亡”的新闻冲击了不少人的眼球,人们为大学生的见义勇为点赞,为其溺亡惋惜。然而3月1日,关于此事的另一个版本引发关注:有媒体报道,当地警方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孟瑞鹏不是救人溺亡,而是不慎落水。2日凌晨1点多,落水儿童母亲接受采访时承认,因害怕担责任,让孩子撒谎称事发时是三个人一同落水的(3月2日《河南商报》)。

  大学生勇救落水儿童而不幸溺亡,原本是件可歌可泣的大爱善举,岂料却遭遇了扑朔迷离的真相寻觅。尽管被救儿童的家长终因受撒谎的自责道出了救人的实情,但这种为“自保”而教孩子说谎的行为,不仅让见义勇为者心寒意冷,更是对孩子幼小心灵的误导,不啻于一堂极为糟糕的家教课。

  常言道,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这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为人处世的纲常伦理,更是受人恩惠者的良心本能。落水儿童母亲的所谓“害怕担责任”,其实正是出于对知恩图报的“责任”逃避心理,而这恰恰是导致帮扶老人被诬、见义勇为不彰等社会怪象的症结所在。也许,该家长担心背负回报救命之恩“人情债”不无经济方面的考量,但面对一个年仅24岁生命的骤然逝去和失去唯一独子的悲痛家庭,这位家长的“自私”却难脱冷漠的拷问。

  正如救人大学生的亲属和校友“不求回报、只要公道”的真诚呼吁,没有法律规定被救者必须回报或者“赔偿”救人者的损失。作为社会的爱心义举和泱泱正能量,舍己救人的生命是高尚和无价的,岂是能够用金钱衡量和赎回的?被救者的心存感激和真诚感谢,就是对见义勇为者的逝去生命和受伤亲人的最好回报和最大抚慰。

  孩子一生需要确保生命安全的健康成长,也需要培育完善品格的健康成才,而“诚信”和“责任”正是孩子不可或缺的基本素养。父母作为孩子的首任和终身老师,其言传身教的家教责任不可旁贷。如果说孟瑞鹏是用自己的生命换回了两个孩子的生命,那么,被救家长教孩子睁眼说瞎话,就是对孩子纯洁心灵的污染和伤害。包括警察在内的人们之所以对孩子们的证言往往予以采信,其支撑点就在于“小孩嘴里吐实话”的社会常识。落水儿童正值懵懂无知的六七岁年龄,父母有悖诚信与责任的教子撒谎,其负面效应显而易见,且其家长形象也大打折扣。

  孩子落水被救犹如一面镜子,照出了诚信缺失和不负责任家长的扭曲心态,也直击了见义勇为难以倡树的现实之困。作为与见义勇为相辅相成的孪生因素,知恩图报美德的回归当为其势在必行的重要前提。这不仅需要全社会的鼎力倡导与务实践行,更应成为每个家庭和为人父母者的治家须知和家教内容,甚至可以考虑以立法手段让为逃避责任而不惜作伪证的撒谎者付出代价。

  “怕担责而撒谎”绝非个例,而是值得关注和矫正的不良社会现象。弘扬见义勇为的献身精神,不妨从拯救业已迷失和衰微的诚信与担当开始。

(责编:史雅乔、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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