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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一号文件连续多年鼓励邮政服务“三农”

2015年11月07日21:41    手机看新闻

  2007年1月29日,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尽快明确县域内各金融机构新增存款投放当地的比例,引导邮政储蓄等资金返还农村,大力发展农村小额贷款,在贫困地区先行开展培育农村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的试点。”这是自2004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连续第四年提出利用邮政网络服务“三农”。

  2008年1月30日,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再次对邮政服务“三农”工作提出要求,文件指出:鼓励商贸、邮政、医药、文化等企业在农村发展现代流通业;邮政储蓄银行要通过多种方式积极扩大涉农业务范围。

  2009年2月1日,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提出,积极开拓农村市场。支持供销合作社、邮政、商贸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加快发展农资连锁经营,推行农资信用销售。

  2010年1月31日,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增加

  涉农信贷投放,支持商贸、邮政等企业向农村延伸服务,建设日用消费品、农产品、生产资

  料等经营网点。

  2011年1月30日,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提出,鼓励国家开发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增加农田水利建设的信贷资金。

  2012年2月1日,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提出,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加强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创新

  农产品流通方式。支持邮政物流涉农服务。

  2013年1月31日,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提出,支持供销合作社、大型商贸集团、邮政系统开展农产品流通。

  2014年1月19日,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快邮政服务“三农”平台建设,鼓励邮储银行拓展农村金融业务。

(责编:初梓瑞、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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