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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每百人中1人吸毒 正推动毒驾入刑【5】

袁国礼

2015年06月24日08:25  来源:新华网  手机看新闻

公安部:每百人中1人吸毒 正推动毒驾入刑

  资料图

  京华时报:前几天,又有明星为禁毒做宣传,为何仍要选择明星?

  公安部禁毒局有关负责人:我们要警惕认为“禁毒宣传无用”或“禁毒宣传不该聘请明星”的论调。正如不能因为有官员“台上反腐台下贪腐”就否定反腐的意义,我们也不能因为有个别宣传员涉毒就否定禁毒宣传的价值,也不能忽视明星对禁毒宣传巨大的推动作用。一个人从当年的禁毒宣传员,沦为今日的吸毒者,也是有一个转变过程的,谁也不是天生的堕落者。但在聘请禁毒宣传员时要严格程序,加强监督。事前要把好关,选择形象好、负面新闻少的明星,不能因用人不当造成负面宣传效应。要让明星明白禁毒宣传不是“一锤子买卖”,必须长年积极投身这项事业,才有资格成为禁毒大使。对宣传员也要开展禁毒教育,提高其防毒能力,尽量使“被打脸”的尴尬最大限度避免。

  正在沟通“毒驾入刑”

  京华时报:近几天,北京出现不少针对毒驾的宣传海报,很多路面上的“禁止酒驾”的标语都换成了“禁止毒驾”,请问毒驾有什么样的危害?

  公安部禁毒局有关负责人:在众多吸毒人员中,拥有驾照者不少。吸毒人员滥用毒品后驾驶,反应能力、辨识能力和身体协调能力明显下降,会产生方向感、距离感和时空感错乱,发生事故风险明显提升。特别是在驾驶中出现幻觉或妄想状态时,会使驾驶者产生脱离现实场景的现象,完全丧失正常判别能力。与酒驾相比,毒驾行为对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危害更大。

  京华时报:目前针对毒驾是如何处理的?

  公安部禁毒局有关负责人:由于目前毒驾行为尚未列入刑法,公安机关对于发现的毒驾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只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交通肇事罪进行量刑。尚未发生肇事的,只能依照《禁毒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吸毒行为本身进行处罚或注销驾驶证件,即“不肇事不担刑责”,因此,与酒驾行为的法律后果相比,明显偏轻,达不到震慑效果,无形中会助长吸毒驾驶行为的存在。毒驾已经是一个不能忽视的社会问题,毒驾行为入刑亟待解决。其实,世界上很多发达国家如美国、澳大利亚、日本、新加坡等都对毒驾行为采取“零容忍”原则,不论是否造成交通事故,法律规定不仅要接受罚款而且要承担相应的监禁等刑事责任。

  京华时报:毒驾入刑的必要性是什么?

  公安部禁毒局有关负责人:推动毒驾入刑,一方面可以遏制此类交通事故的继续发生,通过修改危险驾驶罪的罪状设计,用刑法规定毒驾行为,从而弥补我国交通肇事刑事立法的缺陷和不足,切实维护公共道路交通的安全。另一方面,毒驾入刑可以提高吸毒人员对毒驾的危害性认识,引起足够重视,避免主观上放任毒驾所导致危害后果。毒驾入刑对于建立高效、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深度打击涉毒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社会价值。

  京华时报:毒驾入刑目前进展到什么地步?

  公安部禁毒局有关负责人:目前,国家禁毒办、公安部就“毒驾入刑”问题已经与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进行多次沟通,赴各地开展调研,研究论证毒驾行为的法律适用意见,推动刑法修订案中增加关于毒驾的相关条款,解决罪行与罚则不相适应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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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史雅乔、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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