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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决定“缺陷婴儿” 是否出生?【2】

田芳

2015年03月24日08:22  来源:北京青年报  手机看新闻

  日本:对人工流产“缺陷婴儿”持包容态度

  ◎田芳

  在“新产前诊断”中被判断为染色体异常的孕妇,绝大部分选择做人工流产阻断婴儿出生。

  日本法律认可阻断婴儿出生始于1940年的“国民优生法”,在这之前所有人工阻断一个生命到世上来的行为都是违法的。“优生法”规定:“有缺陷的孩子是家庭和社会的负担,同时也是孩子本人的不幸,所以允许强制夺去身患遗传性疾病,有可能生出缺陷儿的人的生殖机能。”1948年,该法律变更为“优生保护法”,其中的“胎儿条项”是基于应该断绝有缺陷儿出生的考虑而定,规定“本人或配偶者有遗传性疾患或遗传性畸形的人,可以人为阻断婴儿出生”。因为许多疾病和遗传的关联性尚不明确,1996年制定的“母体保护法”消除了“胎儿条项”,现在不允许因父母有遗传性疾患而做人工流产,但该法律第14条有允许因经济理由中止怀孕一项(不得超过22周),发现胎儿有缺陷时,可以用养育费昂贵为理由中止怀孕。

  由于现代医学的进步,人们可以借由各种仪器掌握胎儿在母体的状况,调查胎儿先天性染色体异常的“产前诊断”成为判断延续或中止怀孕的主要手段。日本产妇人科医会曾对330个分娩设施做过调查,发现2000年后期因发现胎儿异常而进行的人工流产件数比10年前增加了两倍。据该调查统计,因在妊娠早期查出唐氏综合症、胎儿腹胸积水的胎儿水肿、无脑症等疾患而接受人工流产手术的,1990年到1999年仅有5381人,而2000年到2009年却增至1万1706人。日本唐氏综合症协会理事长认为,超音波检查助长了不让唐氏患儿出生的判断。横滨市立大教授平原史树指出,异常的种类不同,婴儿的缺陷程度也不相同,有不少人工流产是在医生说明不足,孕妇理解不够的情况下进行的。

  2013年4月,日本以高龄产妇为对象实施了“新产前诊断”,对孕妇血液中的DNA进行分析,可高精准度判别胎儿的三种染色体有无异常,检查结果呈阳性时,35岁以上的孕妇所怀胎儿罹患唐氏综合症的可能性达到80-95%以上。该项检查与羊水穿刺不同,没有流产的危险性,因而促成新一拨人工流产。对日本国内37家实施该项检查的医院进行统计的结果,“出产前诊断”开始一年间,共接待7740个孕妇,平均年龄38岁(在日本35岁以上为高龄产妇),平均怀孕时间13周。被判定为阳性的产妇142人,占参检者的1.8%,复查最终结果显示胎儿异常的113人,其中胎儿唐氏综合症70人,胎儿心脏疾患43人。113人中,接受人工流产的110人,69人为唐氏综合症患者,41人为其他缺陷。就是说,在“新产前诊断”中被判断为染色体异常的孕妇,选择做人工流产阻断婴儿出生的高达97%。有评论说,优生思想依然贯穿着人们的思维,使人们对人工流产缺陷儿抱有宽容的态度,而当事者本人认为缺陷儿的存在,不仅给家庭带来巨大经济负担,还会让夫妇关系走向僵局。

  虽然准妈妈们的选择大方向基本一致。但对缺陷儿,让其生或死,还是存在着不同的呼声。比如有人提出无脑症的孩子出生后有一定时间的成活率,应该让虽有缺陷,但同样拥有生之权利的婴儿见天日,让他们享受和父母在一起的,哪怕是十分短暂的快乐时光。也有人认为当今医疗水平发达,即便生下缺陷、畸形儿,也不意味着走上绝路,可以用外科手术进行补救,比如兔唇、水脑、无肛症等都可以治疗,应该珍爱每一个有缘来到世上的生命。

  曾获诺贝尔文学奖的大江健三郎之子大江光,由于出生时头部异常,被其父描述为“看起来就像有两个头的怪婴”,他年过三十,语言能力却只停留在3岁孩童的水平,但这个畸形儿日后却成了有名的作曲家。大江健三郎说:“他照亮我意识深处的黑暗,我因他而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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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史雅乔、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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